支票退票的原因有很多,並非一定是故意的或惡意的行為。常見的支票退票原因包括:
- 支票帳戶內餘額不足,且支票持有人未意識到這一點。
- 發票人的簽名和印章不符合要求。
- 支票上有塗改痕跡,但未經過簽名或印章的確認。
- 支票被挂失或停止付款。
- 發票人的銀行帳戶被拒絕交易。
- 字跡不清晰無法識別(稱為”鬼畫符”)。
- 支票上的日期不完整、不清楚或錯誤。
- 印章模糊不清,特別是其中一邊的印章不明顯。
- 印章未正確蓋章。
- 發票人的銀行帳戶已終止契約並結清。
退票紀錄是指當支票因上述原因而被退回並被列入台灣票據交換所的紀錄。自從我國實施票據交換制度以來,凡經提示的票據,如果不符合法規,就會被退票並列入退票紀錄。
支票退票要查詢退票紀錄,可向台灣票據交換所或連線的機構提出查詢申請,通常可透過電話、書面查詢或線上洽詢的方式辦理。不過,已註銷的退票紀錄無法查詢。
進行退票紀錄查詢時,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 對於個人戶:被查詢人的姓名和身分證統一編號。
- 對於公司戶或其他法人:被查詢的公司或法人的中文全名、公司或法人統一編號,以及負責人的姓名和身分證統一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