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農商銀行發作違法放貸窩案,在該行三名客戶經理均被判刑1個月后,日前,案件的關鍵人物南大膳支行原行長鄧某某的判決書也于裁判文書網披露,鄧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經沅江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12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鄧某某擔任湖南沅江農商銀行南大膳支信貸申請的基本文件行行長原某某某信用社主任時期,為了幫朋友夏某某等10人獲得借貸,在明知上述10人本來欠有借貸未歸還,不具有相關借貸前提的場合下,利用職權擅自發放借貸。
鄧某某規劃沅江農商銀行南大膳支行客快速小額信貸戶經理栗某、戴某某、王某某、肖甲均另案處理等人借用或者冒用鐘某某等78人名義,違法解決并發放借貸78筆共計1582萬元給夏某某等10人實際採用。現由於夏某某等10人經營不善,出現嚴重賠本,導致上述借貸至案發時均未及時足額歸還,大部門借貸已成為不佳借貸。
2024年12月12日,鄧某某主動到沅江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以為,被告人鄧某某身為金融機構擔當人,在明知實際借款人不具有相關借貸前提的場合下,違如何申請個人貸款背國家制定,利用職權擅自發放借貸,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違法發放借貸罪。一審小額借款即刻放款訊決被告人鄧某某犯違法發放借貸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王某某、肖某、戴某某
此前,沅江市人民法院已對沅江農商銀行南大膳支行三名客戶經理,差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2年不等。
依據益陽銀監分局2024年5月公布的行政處罰,和訊銀行注意到,益陽銀監分局對該行借貸審批和控制嚴重失職,導致借貸被違法發放、信貸資金被挪用的行為小額貸款需要什麼條件罰款40萬元,并對該行支行行長鄧進良不准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