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認購兩工作日內可無理由退定,這一重大利好有望出現在東莞!昨日,東莞市住建局聯合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范本)(征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買房交定金兩日內反悔,開發商要無理由退定!了解到,認購兩日內反悔可退定的規定在省內還屬首次出現。
此外,這還是東莞首次統一認購書版本,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有利于減少開發商和購房者的糾紛。
5種情況可退定
認購書范本規定,下定兩日內反悔、遇到限購不能買房、房企未與購房者按時簽合同、一房兩賣等五種情況可以退定。
★購房者在認購書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不含簽訂當日)要求解除認購書退回定金,如雙方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可退定。
★認購書簽訂后,遇到政策改變導致購房者及其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按照原有政策條件購房,要求解除本認購書的,可退定。
★房企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與購房者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企雙倍返還購土地抵押貸款利息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房企一房兩賣的,房企應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
★由當鋪土地融資網點于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的原因導致不能在約定時間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可退定。
2種情況不能退定
認購書范本明確規定了開發商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退還定金的情況。
●如購房者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房屋二胎陷阱同》,開發商有權解除認購書,而且購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此外,認購書范本還特別提出,開發商要經書面通知送達購房者后,才能將該商品房另行出售給他人。
●簽訂認購書時,開發商還要向購房者出示將來擬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含正文和附件),和購房者解釋清楚,并將合同交給購房者存底;如果將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沒有變更,購房者不得以合同條款無法協商一致為理由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定金不予退還。
提醒:簽認購書前要充分了解政策和項目情況
據介紹,該認購書范本適用于東莞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認購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王道銀行二胎步確認;未列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一些特殊項目要求,由合同雙方協商補充。
認購書范本還特別提醒,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前要結合自身情況,充分了解相關購房、貸款的限制及審批流程,充分了解自當鋪土地抵押貸款身的征信記錄及貸款額度,充分了解擬購商品房及項目設施配套情況,充分了解項目用地紅線內外的不利因素。
了解到,這也是東莞首次對認購書版本進行統一。
解讀:認購書范本統一保障買賣雙方合法權益
目前,東莞市場上并沒有統一的認購書版本,東莞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長袁少英介紹,開發商設計的認購書更多的是從開發商立場考慮;而此次認購書版本統一,是為了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她告訴,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即使交了定金,也可以有兩天冷靜期,兩天內不想買房了,開發商無條件退還定金。
東莞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駿良也表示,認購書版本的統一,不僅有利于保護購房者,還保護開發商。據了解,去年東莞市住建局受理的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的消費者投訴共約1400宗,其中定金糾紛603宗。陳駿良認為,認購書版本的統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開發商與購房者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