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承受高風險的投資者,才能買入高風險投資理財產品,這本是投資常識,卻在實踐中被多次輕忽,導致糾紛頻發。尤其近一段時間以來,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加劇,部門投資理財產品風險級別快速上升,導致這一矛盾愈發突出。
出于保障金融消費者正當權益、落實監管要求等多方考量,近日已有多家商務銀行相繼發表公告稱,將調換個人客戶風險評估業務、調換代銷產品的風險級別,充分揭示市場風險,讓合適的投資者買入合適的產品。
此中,中國建設銀行表示,從10月16日起調換個人客戶風險評估業務,個人客戶通過該行買入投資理財產品時,開始採用新版《風險評估問卷》,風險評估結局的名稱也將根據監管要求改變。
此前,中國工商銀行也對代銷產品風險級別開展了調換,涉及公募基金、證券公司聚合資產控制策劃、證券公司特定資產控制策劃、基金專戶、保險產品。
經濟日報了解到,在工商銀行台灣當鋪借款審核發表的代銷基金產品風險級別調換場合表中,部門產品由低風險上調至較低風險、由較低風險上調至中風險、由中風險上調至較高風險,此外,也有個別產品風險級別由較高風險降至中風險。
調換后,投資者風險承受才幹級別可能會與產品風險級別不匹配,屆時,持有相關產品的投資者可依據自身實際場合決意是否做相應調換。工商銀行相關擔當人表示。
那麼,為何多家銀行做出上述調換?投資者適當性控制的必須性是什麼?是否意味著投資者的自由買賣權利將被限制?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依據監管要求,金融機構在對投資理財產品開展風險評級時,遵循的原則通常有3個,一是產品風險級別評定孰高,二是同類產品風險級別一致性,三是產品風險級別隨市場和政策動態調換。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陰礙,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加劇,這導致部門理財產品風險飆升,甚至出現了此前中國銀行發售原油寶出現較大賠本事件,這既曝光如何處理當鋪黃金出金融機構在市場反常波動下應急控制才幹較弱等疑問,也將投資者不分層弊病推上前臺。
在原油寶事件中,盡管該產品不同等于原油期貨,其高風險特征并未發作變更,然而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吸納了較多風險承受才幹較低的平凡投資者。
投資者要盡量在自己相對認識的領域開展投資,商品期貨投資者要掌握技術投資知識,了解投資產品代價變動紀律。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絕大多數個人投資者并不具備技術投資知識與才幹,不發起貿然進入商品期貨領域。
因此,加強投資者適當性控制迫在眉睫。實際上,監管層此前已多次下發文件,強調投資者分層控制。此中,《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控制設法》明確要求,要依據投資者根本場合、財務狀況、投資知識與經驗、投資目標、風險偏好等因素,將其分為平凡投資者與技術投資者兩類。
對于平凡投資者而言,無論是炒股票、買基金、做期貨,均要填寫《投資者根本信息表》《投資者風險承受才幹評估問卷》等,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將通過問卷查訪、知識測試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客戶,并按風險承受才幹級別將其由低到高至少分割為五級。
此外,針對銀行理財市場,中國銀保監會也曾發表傳授意見,明確提出在買入銀行理財產品前,銀行首要要測評投資者風險偏好,在此根基上推薦相應理財產品。
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論監管政策還是銀行調換,其要點邏輯是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市場風險,當鋪借款合法性而非限制投資者的買賣自由。
例如,金融機構在示知投資者難受合買入相關產品后,假如台灣當鋪信用評分該投資者仍主動要求買入風險級別高于其風險承受才幹的產品,金融機構應在確定其不屬于風險承受才幹最低種別投資者后,對其作出特其它書面風險警示,假如此時投資者仍堅定買入,金融機構則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