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紅帶貨已經成為多家電商平臺的標配。2024年,直播業務展示出極強爆發性,剁手黨在電商直播平臺上創新了高達1000億元的消費記載。商家、主播及其經紀公司、連結兩方的MCN機構均成為此中的長處介入者
●數據顯示,2024年參加該平臺的當鋪借款需要擔保人嗎主播人數較此前1年凈增180%,月收入過百萬的主播過份100人,一些著名主播創新出的業績更是令人瞠目結舌。對于直播出售的產品,主播及其經紀人一般都會進行篩選,但更多的是對產品好不好賣進行預判
●盡管當前不乏網紅與商家合作進行良性帶貨,但部門網紅帶貨背后存在不少坑,讓消費者防不勝防。跟著帶貨模式的興起,產品格量和售后等疑問逐步浮現水面
面臨越來越復雜多變的打折方式,本年雙11前,許多觀眾開始選擇在網紅直播間領優惠券,然后在主播們OMG,買它的魔性口號中,心甘情愿地拍下一單又一單。近日,坐擁近600萬粉絲的大網紅李佳琦在直播中賣不粘鍋卻粘了鍋,趕快成為網友的笑料。那麼,這些由網紅極力推薦、明星點贊加持的商品,能夠買得放心嗎?
現在,網紅帶貨已經成為多家電商平臺的標配。10月10日,淘寶第一主播薇婭通過直播銷售秋冬高檔定禮服飾,單店單日率領成交超3億元,創新全網銷售最高記載。直播帶貨紀實一次又一次被刷新,從幾萬萬到破億,從1億到3億,淘寶直播的帶貨趨勢越來越強烈。
不少電商直播從業者以為,之前的電商模式是人找貨,消費者需要什麼就去搜索什麼,而進入電商直播時代,貨開始找人,沒有需求也要給消費者制造出需求,通過創新場景給消費者種草成為了新模式。在這種新模式下,商家、主播及其經紀公司、連結兩方的MCN機構均成為此中的長處介入者。對此,《法制日報》進行了查訪。
電商直播應運而生
網紅帶貨野蠻生長
最近中了電商直播的毒,看啥都想買買買。逼近雙11,不少網友發出了這樣的讚歎。事實上,網紅直播帶貨早已不是新鮮事。2024年,某電商平臺便推出了直播性能。銷售人員可以在直播中對商品進行推介,觀眾則可以直接在觀看過程中下單買入。
從數據來看,不少網購達人確切中了毒。《2024年淘寶直播生態發展趨勢教導》顯示,直播的要點用戶有著超高黏性,他們在淘寶直播中日均停留相近一個小時,并且趨勢還在連續提拔。而這些要點用戶中資深會員占比很高,這類人群便是網絡中俗稱的剁手黨。
電商直播平臺上的剁手黨戰斗力不容小覷,他們在2024年創新了高達1000億元的消費記載。對此,行業內評價稱直播業務展示出極強爆發性。
有長處的行業天然會吸引大量人馬涌入。數據顯示,2024年參加該平臺的主播人數較此前1年凈增180%,月收入過百萬的主播過份100人,一些著名主播創新出的業績更是令人瞠目結舌。2024年雙11時期,主播薇婭曾創新1天直播間銷售當鋪貸款程序3個億的記載,另一位因30秒內給最多人涂口紅獲得吉尼斯世界記載的主播李佳琦,也曾在上年雙11創新過5分鐘賣出15000支口紅的業績。
不少女孩在主播標志性口號OMG,買它中下了單。剛剛大學結業不久的林佳(假名)就是此中一個,她坦言最近迷上了某主播的帶貨直播,便是有點花錢。
與此同時,網紅涉及的領域也在連續不斷擴大,從早期的娛樂內容作品創作以及美妝,到接下來的知識科普類、信息分享類,再到美食、財經等亟待發掘的新興垂直領域,都在成為孕育網紅的土壤。
據了解,廣義上的網紅帶貨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明星為某些產品代言,或分享自己的體驗。隨后,明星同款產品就有可能成為最新流行風向,獲得很大的銷量。另一種是以在電商平臺、短視頻平臺的直播中賣貨而出名的網紅,通過網絡銷售某類產品。這也是我們目前一般所說的網紅帶貨。
被稱為口紅一哥的李佳琦,便是此中的代表。作為多個電商平臺的主播,其賺錢速度幾乎可以按分秒算計。但近日,李佳琦的直播出了點疑問。他在介紹某款不粘鍋時,助手將雞蛋打在燒熱的鍋里,此時鍋里是加了油的,結局雞蛋在鍋中處處粘鍋,所以就有人質疑李佳琦帶貨的質量。
不僅是頂級網紅直播翻車,明星在直播間帶貨也會觸發爭議。此前,明星帶貨排行榜第一的李湘在直播間售賣一件單價4988元的貂皮大衣,開賣時銷量顯示26件,直播解散后銷量依然是26件,而另一款由明星代言的奶粉也只賣出77罐。李湘后來往應稱,團隊選品確切有些小失誤,下次一定多選些物美價廉的好貨給大家。
網絡上,不少消費者反應網紅推薦商品存在售后與質量疑問,看你們推薦才買入的產品,得手太遺憾了的評論比比皆是。例如,對于李佳琦網店銷量最高的一款面膜,有人表示用了一次就過敏和之前買的面膜區別很大,也有人吐槽售后很差,客服立場不好,等等。對于這些質疑,明星網紅們很少會給出公然澄清或回應。
這一幕,不過是網紅帶貨野蠻生長中所面對疑問的縮影。曾有相關披露,網紅的本心推薦實為精心計劃的商務營銷,為此,某生活方式分享平臺還曾出臺過《品牌合作人平臺升級說明》,全面施行品牌合作人準入前提。
新型電商黏性更強
背后形成產業鏈條
視頻行業的興起掀起了一波全民帶貨的激情,不論是當紅明星還是素人,大家都發明做交易最賺錢,尤其是直播平臺賣貨。
相對于傳統電商,網紅直播帶貨這種模式叫新型電商,目前不僅有網紅電商還有社交電商,等等。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央特約研究員趙占領通知《法制日報》,網紅電商實際上是一種網紅經濟,利用粉絲對網紅的喜歡或者其他因素轉化成買入力,實現變現。這與傳統的購物方式比擬,黏性更強,轉化率更高。
看似只有網絡主播一個人在直播中吆喝,事實上背后涉及復雜的長處主體。
20歲出頭的楊明(假名),大學結業后便進入了一家剛剛開始運營的MCN公司。MCN,即Multi-Channel Netork,意為多頻道網絡,現在在內地重要指行運網紅經濟的機構組織。
跟著自媒體如火如荼的發展,MCN成為行業熱詞。《2024年中國網紅經濟發展研究教導》顯示,MCN機構成為網紅經濟產業鏈要點,商務模式逐步清晰,產業內各機構分工明確,并且吸引大批資源涌入,推進市場格局逐步擴大。
采訪中,楊明通知《法制日報》,現在內地的MCN公司有大有小,可以懂得為自媒體的經紀公司,手中掌握著自媒體、網紅、博主等資本。不少商家會找到MCN機構,讓其協助銷售商品,MCN機構便會利用手中的網紅資本進行直播推介。
據介紹,對于直播出售的產品,主播及其經紀人一般都會進行篩選,這個過程叫做選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選品過程并不完全指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把關,更多的是對產品好不好賣進行預判。
一般都是大主播才選品,他們不可能有時間試用每個產品,而且會覺得試用很麻煩。楊明說,差異陰礙力的網紅會收取差異價位的服務費,對于網紅與中介公司之間如何分當鋪借期長短成,各個公司會有差異的制定。
楊明說,一般場合下網紅也不想讓產品格量出疑問,由於這樣會砸了自己的招牌。
除了直播帶貨,《法制日報》在網絡上尋找MCN時還發明,有些公司代理短視頻帶貨的業務,即通過創意短視頻進行軟廣告植入,短視頻的內容往往會設定成日常生活中的場景,主人公依據情節引入產品售賣鏈接。
采訪中,《法制日報》以電商的地位向這類公司進行咨詢,公司擔當人要了店鋪鏈接后,沒多久便決意接下這單,對產品本身并未進行過多查問。
在受訪的業內人士看來,所謂的網紅帶貨為了能賣出銷量,可謂套路滿滿。
直播平臺賣貨,除了直接賣吆喝的,大部門都是在賣故事,誰會編故事,誰就能賺錢。還有剪輯,會剪輯也能賺錢。抖音上大批拼湊陳跡明顯的產品採用前后對比視頻,大部門都是賣貨的。由互聯網安全從業者所設立的一本黑,這個旨在將互聯網中的白色產業等從幕后帶到臺前的自媒體,如此評價個人直播賣貨實在就像是一個流量巨大的個人便利店,1萬個人突兀擠進只能收容100人的店鋪,隨之而來的天然是商品破損、漏發、售后不到位等一系列疑問。不管怎麼說,經商產品是首位,其次是售后。至于采用何種宣傳方式,選擇哪些銷售平臺固然也主要,但卻不是最主要的。
行業亂象頻頻發作
監管部分重拳出擊
如果產品格量沒保障,再多OMG都沒用。在一則你會買網紅直播帶貨的商品嗎的微博投票中,有相近半數的網友表示不買,這便是新版電視購物,也有網友表示買不買看自己的需求,僅有不到10%的網友說買,看過直播就知道可靠了。
業內人士解析指出,盡管當前不乏網紅與商家合作進行良性帶貨,但部門網紅帶貨背后存在不少坑,讓消費者防不勝防。跟著帶貨模式的興起,產品格量和售后等疑問逐步浮現水面,觸發關注。
這也引起了相關部分的注意。近日,在最高人民查察院召開的食物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發表會上,國家市場監視控制總局執法稽查局擔當人表示,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將對利用網絡、電商平臺、社交媒體、電視購物欄目等渠道實施的食物安全違法行為重拳出擊。盡管此次專項行動聚焦食物領域,但也給整個網紅帶貨模式敲響了警鐘。
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表《總局關于加強雙11時期網絡視聽電子商業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控制的告訴》,要求加強雙11時期網絡視聽電子商業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控制。
告訴稱,網絡視聽電子商業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內容既要遵守廣告控制法律律例,也要符合網絡視聽節目控制台灣當鋪借款經驗分享相關制定,要堅定台灣當鋪小額借款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網絡視聽電子商業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范,不得夸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對此,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撰文指出,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此中主要一環的電商平臺,天然不能袖手傍觀,需要切實推行監管職責。比如,在接到消費者投訴之后,平臺不可偏心,對于舉報發明虛假宣傳行為的網紅當即關停直播,定期公布私下買賣黑名單虛假宣傳黑名單等。發明違法線索應嚴格監管,并將線索提供應相關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食物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打擊刷單假評論。
《法制日報》注意到,為了得到廣告主的認可,刷數據已經成為業內司空見慣的做法。為此,一位化妝品品牌公關擔當人曾表示,他們會利用第三方對KOL進行數據監測,目前所謂的KOL那麼多,許多都是有水分的,在熱烈過后我們也減少了KOL的投放。
刷單行為不僅目前有,以前傳統的電商也存在。反不正競爭法在改動之后,把刷單行為制定為不合法競爭行為,電子商業法也將刷單、刷量、刷評價等認定為違法行為。趙占領以為,網紅通過直播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的商家通過差異渠道銷售商品,只要存在這種刷單行為,都是違法行為,監管部分需要加大執法力度,并勉勵更多的人提供舉報線索。( 趙麗 實習生 趙心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