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4月15日,吉林銀保監局持續開出11張行政處罰決意書,罰金共計584萬元,涉及國壽財險、人保壽險、天安人壽信貸額度申請流程共3家保險公司的分公司和支公司,以及7名相關擔當人和保險銷售從業人員。
據統計,人保壽險長春分公司及相關擔當人、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共接收4張罰單,累計罰款254萬元;天安人壽吉林分公司和延邊支公司及其相關擔當人,共接收5張罰單,累計罰款24萬元;國壽財險長春中央支公司及擔當人共接收2張罰單,累計罰款9萬元。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虛列費用、套取手續費、朋友圈誤導宣傳等仍是此批罰單重點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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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壽險領罰超25萬
注意到,中學生貸款方案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壽險是此批罰款中的最大頭。該公司有一家分公司和一家支公司,以及相關擔當人和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同時接收罰單,共計罰款254萬元。同時,人保壽險的此中一張罰單金額信貸借款還款流程為21萬元,也成為此批中單張最大金額罰單。
具體看來,人保壽險長春市分公司存在兩項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2024年,該公司虛列外勤人員績效,實在際用途與管帳憑證所紀錄的經濟事項不符。
二是,2024年11月,該公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陳春燕、于麗娟通過朋友圈發表含誤導性敘述的宣傳廣告。
對此,吉林銀保監局決意對人保壽險長春市分公司作出警告并罰款21萬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人保壽險長春市分公司存在虛列外勤人員績效,時任該公司分管銀行保險渠道的總經理助理魏學生小額借款正亮被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此外,時任人保壽險長春市分公司朝陽支公司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陳春燕和于麗娟,由於存在通過朋友圈發表含誤導性敘述宣傳廣告的違規行為,被予以警告并各處罰款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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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壽收5張罰單
據統計,在11張罰單中,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安人壽吉林分公司和延邊中央支公司共接收5張罰單,成為此批中接收罰單最多的公司。
此中,天安人壽吉林分公司存在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檔案未能精確登記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根本資料的違規行為,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并罰款1萬元。
而天安人壽延邊中央支公司存在三點疑問:一是虛列專管員工資、績效,實在際用途與管帳憑證所紀錄的經濟事項不符;二是未按相關制定為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解決執業登記并發放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執業證書;三是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檔案未能精確登記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根本資料。
對此,吉林銀保監局對天安人壽延邊中央支公司警告并罰款16萬元。
另有,由於虛列專管員工資、績效,實在際用途與管帳憑證所紀錄的經濟事項不符,時任該公司總經理張震、副總經理陳玉梅、銀保部經理馬佳濤,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并差別罰款2萬元、2萬元和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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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壽財險套取手續費被罰
在此批罰單中,還有一家被罰的公司是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壽財險。
處罰決意書顯示,2024年1月至4月,國壽財險長春中央支公司存在將公司員工直接業務掛靠在個人代理名下提取手續費的違法行為。因此,吉林銀保監局決意對其作出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時任公司總經理王鵬作出警告并罰款2萬元。
事實上,對于利用中介業務套取手續費的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已三令五申不准。
本年1月21日,銀保監會曾發表進一步加強車險監管有關事項的告訴,此中就明確指出,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性控制,確保各項經營成本費用真實并及時進款,對以下4種行為嚴令不准:
1、以直接業務虛掛中介業務等方式套取手續費;
2、以虛列業務及控制費等方式套取費用;
3、通過違規計提責任預備金調換經營結局;
4、通過人為耽擱費用進款調換經營結局。
2月26日,銀保監會又下發了關于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控制的告訴,并強調了保險公司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主體開展違法違規活動。而不得開展的違法違規活動就包含有: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中介渠道業務主體,通過虛掛應收保險費、虛開稅務發票、虛假批改或者注銷保單、編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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