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我的遇到能夠叫醒其他實體企業,不要再掉到這樣的坑里去了。近日,云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成廣福董事長于雄這樣向21世紀經濟表示。
據于雄介紹,2024年10月該公司向富滇銀行申請借貸時,時任富滇銀行重要領導允諾向集成廣福提供21億元借貸,此中10億元用于收購該行因員工違法造成的風險項目,以免去富滇銀行擔保責任。兩方達成口頭協議后,集成廣福依照富滇銀行律師設計的方案,重組了風險項目,并將獲得的13億元融資中的846億元用于重組了該風險項目的債務方。但因富滇銀行未發放剩余的7億元借貸,加上重組風險項目債務方846億元全部賠本,集成廣福資金鏈斷裂,現在該公司開闢的房地產項目、股權等全部被銀行查封。
于雄表示,集成廣福實際用款才45億元,目前已經背上了近16億元含利息的債務。由于之前未對重組方進行詳細盡調,該公司徹底落入了富滇銀行的圈套中。目前,該公司無論是向監管部分舉報,向公安機關報案富滇銀行詐騙,還是通過民事訴訟,均陷入了被動局面。
集成廣福此前通過云南省工商聯向公安局報案,以為富滇銀行涉嫌合同詐騙,但公安機關作出了不予立案的決意;在富滇銀行和集成廣福公司的民事訴訟中,一審二審均判決該公司應償還富滇銀行借貸本息。
云南銀保監局在給集成廣福的信訪處理意見中表示,富滇銀行在解決該公司業務中,存在員工控制教育不到位及內部管理有效性和全面性不足的疑問;違規發放固定資產借貸,部門借貸資金被用于歸還信托借貸;未推行信托借貸資金監管職責等疑問。至于其他疑問,發起該公司通過司法道路辦理。
針對該事件,富滇銀行辦公室有關人士在給21世紀經濟的回復中則表示,集成廣福公司和富滇銀行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三個案件的訴訟中,法院均已支援了富滇銀行的訴訟請求,法院已經有了判決,任何糾紛都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緣起10億違規擔保
事情的起源是富滇銀行一筆10億元的違規擔保融資。
2024年富滇銀行工作人員羅楊利用其在總行辦公室工作的便利前提,為云南中滇海盈資產控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滇海盈向中江信托的10億元借貸提供擔保。羅楊仿造了富滇銀行行務會議紀要、暫時行務會議紀要等文件,派人假冒富滇銀行工作人員在富滇銀行辦公室簽署相關合同,并私自加蓋了富滇銀行和法定典型人的印章。
10億元借貸發放后,羅楊共收受5000萬元行賄錢款。案發后,羅楊及中滇海盈總經理申萍久和副總經理鐘林均被公安機關抓獲。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云01刑終596號刑事判決書顯示,羅楊由於犯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充公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騙取借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決意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充公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由于違規擔保事件案發,融資方中滇海盈已無力償還中江信托借貸,而該筆資金的終極出資方是長春農商行。員工羅楊違法犯法導致富滇銀行或因此而面對10億元的擔保責任。
于雄表示,富滇銀行為了化解這10億元的擔保風險,找到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研究后,以為中滇海盈已缺乏還款才幹,需要引入具有代償才幹的第三方開展新業務。
據于雄稱,恰逢此時,房地產開闢企業集成廣福也由於一家書托公司的3億元借貸到期需要償還,面對作價10億元的抵押物,一塊土地採用權即將被低價處置的風險。由于集成廣福有火急的融資需求,富滇銀行也有化解風險的需要,兩方一拍即合。時任富滇銀行董事長夏蜀、行長李春暉等人與集成廣福總經理張學明商討,由富滇銀行向集成廣福提供21億元借貸,此中10億元用于收購中滇海盈不佳資產包以免去富滇銀行擔保責任,余下11億元作為集成廣福的開闢資金。
于雄表示,兩方達成上述口頭協議后,基于對富滇銀行的信任,具體方案是由富滇銀行律師閔慶軒擔當設計的。
重要內容是:1集成廣福對中滇海盈進行股權重組,贏得中滇海盈管理權。2集成廣福從吉林信托實際出資方仍是長春農商行獲得13億元信托借貸。這筆借貸由富滇銀行出具擔保,集成廣福以名下土地採用權、股東持有的股權、名下地塊向富滇銀行提供反擔保。3這13億元借貸中,此中454億元由集成廣福採用,其余8億余元對中滇海盈進行重組。4中滇海盈贏得的重組資金,加上該公司自有的193億元入款,提前償還中江信托的10億元借貸本息,富滇銀行由此產生的擔保責任免去。5富滇銀行再向集成廣福提供7億元融資,該公司以房地產產生的部門利潤補救重組中滇海盈可能產生的損失。
846億元重組中滇海盈
方案改變了好幾回,關鍵是如何重組中滇海盈。于雄表示,在重組中滇海盈的過程中,發明股權怎麼評估也不可能值那麼多錢,就加了虛假的建材采購合同。
終極確認的方案是,集成廣福收購中滇海盈持有的云南新能源再生產業有限公司5538%的股權,以及中滇海盈對昆明卓融投資控制有限公司的債權,此中股權作價48億元,債權作價2億元。于雄表示,中滇海盈對中江信托的債務本息是1039億元,該公司賬上還有入款193億元,還有約846億元的缺口,股權、債權轉讓款總計才68億元,還有17億元是以建材采購價款的方式流向中滇海盈的。
依照這個方案,2024年10月,集成廣福公司從吉林信托獲得13億元借貸,此中846億元輾轉至中滇海盈公司。中滇海盈獲得的這846億元資金,加上原有的193億元,共計1039億元提前償還了中江信托前述被騙貸的借貸本金和利息。
云南銀保監局給予集成廣福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也證實了這一操縱。2024年10月16日,長春農商行設立單一資金信托策劃,委托吉林信托向集成廣福公司差別發放3億元、3億元、4億元、3億元共計13億元借貸,借貸用途是項目開闢以及其他資產及物資儲備,借款利率為83%,限期為3年。
依據銀保監局查詢的賬號買賣信息顯示,吉林信托向集成廣福發放的4筆共計13億元信托借貸中,有83億元通過中滇海盈小額貸款流程簡易轉到了中江信托賬戶。由此也可以證明,該筆借貸確切用于補救了之前中滇海盈騙貸的窟窿。
我們自己的疑問在于,過于相信富滇銀行,沒有對中滇海盈項目進行盡調信貸提前還款優惠,由於那時時間也不許可。富滇銀行方面通知我們的是,中滇海盈項目可能會有3億左右的賠本。我們途經測算,以為拿到21億的借貸,革除重組賠本,房地產開闢的利潤是可以補救的。沒想到的是,賠本遠不止3億元,投入的846億元,重組金一分都沒拿返來。至今,于雄仍后悔輕信富滇銀行,未對項目進行詳細盡調。
企業稱已被套牢
固然中滇海盈騙貸、富滇銀行違規擔保的10億元風險項目已化解,但處置未解散。
2024年吉林信托給予集成廣福的信托借貸限期為3年期,要到2024年10月才到期。但在第二年的2024年12月,富滇銀行又規劃集成廣福向新時代信托借貸7億元由富滇銀行提供擔保、集成廣福支付保函費用、向富滇銀行借貸7億元,共計14億元用于置換吉林信托的13億元借貸本息。
銀保監局前述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也顯示,富滇銀行為集成廣福提供的1億元、6億元固定資產借貸、為新時代信托向集成廣福發放7億元的信托借貸提供借款保函,金額合計14億元的授信中,至少有1364億元被集成廣福用于歸還吉林信托的13億元信貸額度變更流程借貸本息。
于雄向21世紀經濟表示,后來才明了這個規劃的用意,吉林信托的13億元借貸大部門用于補救中滇海盈騙貸的窟窿,再用這兩筆借貸置換了吉林信托13億元信托借貸,中間多倒了一次貸。途經借貸置換,從外觀上已經完全看不出集成廣福公司現有兩筆借貸與此前中江信托10億元風險借貸的關聯性,巧妙的隔離了小額貸款本金還款富滇銀行、信托公司的風險,富滇銀行及中江信托等始作俑者可謂全身而退。實際所貸巨額資金幾乎全部用于富滇銀行,為此集成廣福公司已經支付了高達12億元的利息及保函費用。
事后也證明,無論是集成廣福公司向公安報案還是法院審理的該公司與富滇銀行的民事訴訟中,均不認定現有的14億元借貸與此前協助銀行化解10億元風險項目存在關聯性。
因此,于雄以為,由于該公司急于用錢,加上民企和銀行的業務往來中一直處于弱勢身份,幾乎沒有什麼話語權,導致該公司只能依照銀行及其律師規劃行事。
另據于雄稱,依照富滇銀行的起初的允諾,集成廣福獲得14億融資后,富滇銀行應當再提供7億元資金支援用于集成廣福開闢經營,完工富滇銀行不佳資產處置的閉環。不過,這后續的7億元終極未能發放。
在于雄看來,重要是由於富滇銀行領導更改,加上富滇銀行風險已經完全解除了,就開始過河拆橋。為此,銀行提出的前提極度苛刻,要求其房地產項目須由銀行指定的建筑商承建,一旦出現逾期付款,則要求項目依照建安成本抵押給施工方。
于雄向21世紀經濟表示,由于銀行的提議,集成廣福用借貸的巨額資金補救了中滇海盈公司的窟窿,加上后續不再提供7億元的資金支援,導致集成廣福資金驟然緊張。
2024年6月,集成廣福被拖垮,還款出現逾期,新時代信托及富滇銀行馬上公佈借貸提前到期。富滇銀行向新時代信托蒙受了保證人還款責任,緊隨著就對擔保人追償權和銀行借貸本息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集成廣福公司支付上述14億元的本息等費用,并查封了集成廣福公司的全部股權、土地採用權及開闢建設的物業。
集成廣福方面稱,在上述民事訴訟中,富滇銀行居心規避其化解10億元擔保風險的資金需求及所作出的21億元借貸允諾才是集成廣福卷入巨額借貸的根源,回避其作為巨額借貸資金實際採用方的事實,割裂整體買賣規劃與具體協議之間的關系。
而富滇銀行此前也在法院辯稱,案涉合同不存在無效情境,富滇銀行、富滇銀行西山支行有權向集成房地產公司追償,行使抵押權和質權。本案不涉及刑事犯法,公安機關并未立案。集成房地產公司、集成置業及嘉和投資也明確11億元買入資產包是其批准和認可的。信用貸款與小額借款法院一審、二審終極判決集成廣福公司向富滇銀行蒙受還款責任。
判決生效后,截至現在,集成廣福需支付的本息已高達16億元,而實在際採用資金僅有45億元。雪上加霜的是,富滇銀行將集成廣福全部資產查封,令其徹底失去了再融資和盤活資產的才幹。于雄表示,這些被查封財產中還涵蓋已經銷售、購房者已經支付購房款的物業,還涉及回遷房及施工單位的工程款疑問。
于雄向21世紀經濟表示,站在民營企業的角度,我想說,這樣的金融亂象不整治,實體經濟非被搞垮不可。實體企業自己也要學習教訓,假如為了借貸就輕易接納銀行化解不佳的前提,便是往坑里邊跳,最后都是絕路。
需要說明的是,針對于雄所述該事件來龍去脈,21世紀經濟向富滇銀行做了求證,該行未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