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嫌疑人徐某涉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查察院公訴。受訪者供圖
徐某案發后,中國銀監會臨沂監管分局對羅莊支行作出警告,充公違法所得3095萬元,罰款9285萬元。網站截圖
在沒有真實貿易的場合下,違規開具近11億元承兌匯票。日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羅莊支行原行長徐某因涉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在山東臨沂羅莊法院接納審理。依據在案信貸額度如何提高證據顯示,徐某違規開具票據重要是為了提高銀行的入款業務量。
銀行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承兌匯票是用銀行信用背書,所以兌付風險極度低;而相關被害人則以為,自己的錢款被徐某用來拆借填補違規開票的窟窿,中間的拆借工作并非徐某一人所為,銀行也應對此蒙受補償責任。
涉事銀行遭受警告和罰款處罰
1984年出生的徐某大專文化,2024年12月到2024年11月案發前,其一直擔任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羅莊支行行長。
依據告狀書指控,2024年2月到2024年2月,徐某獨自或者與從事個體經營的被告人賈某合謀,在沒有真實企業貿易的場合下,違背制定出具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總計1097億元。
檢方指控,徐某具體的犯法事實總共兩起:2024年2月、6月,徐某多次向山東新港集團借款,作為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并規劃其所在的銀行工作人員,在沒有真實企業貿易的場合下,違規出具金額9億元的承兌匯票;2024年5月到2024年2月,徐某與賈某合謀,由賈某提供資金、或者徐某拆借資金作為開具承兌匯票的全額保證金,再由徐某提供銀行出具的承兌匯票,賈某擔當將承兌匯票倒賣牟利。其中徐某違規出具的匯票金額為197億元。
告狀書顯示,違規開具匯票后,由於沒有實際的貿易作為支撐,徐某和賈某采用其他方式來填補資金上的窟窿:2024年2月,在徐某授意下,賈某示知被害人蘇小姐向指定銀行個人貸款與信用評分賬戶轉款用于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蘇小姐于同年代分多筆向劉某賬戶轉款2500萬元,轉賬后,徐某規劃自己銀行員工將上述錢款用于歸還他人的借款。
2024年1月,在徐某授意后,賈某依照同樣想法示知被害人張小姐向指定賬戶轉款用于開具承兌匯票的保證金,張小姐此后向上述賬戶轉款4750萬元。
檢方以為,徐某與賈某違規出具承兌匯票,數額特別巨大,應以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追查二人刑事責任。
行長自稱違規是為提拔入款業績
蘇小姐說,2024年2月,她三次匯入徐某提供的他人銀行賬號共計2500萬元,但到了月底,徐某便聯系不上,蘇小姐于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蘇小姐表示,自己在當地經商,從銀行開具匯票是為了支付貨款對照方便,每次找徐某開具匯票的時候,都是依照銀行工作人員的要求,將錢款轉入到指定的賬戶。我一直對銀行很信任,認為他們合規正當開具匯票,沒想到他們違規操縱中間出現這麼大的疑問。
依據公安機關的查訪材料顯示,2024年2月到2024年2月,作為羅莊支行行長的徐某為虛增銀行入款提拔工功課績,完工上級銀行下達的入款任務,決意以違規出具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拉入款,在羅莊支行召開的中層干小額貸款哪裡好部會議等情況,徐某多次提出要求該行工作人員以虛開承兌匯票的方式增加銀行入款,同時,為了到達大批出具承兌匯票的目的,徐某要求銀行工作人員貸款客戶資金作為繳納虛開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過橋資金。
在此過程中,徐某規劃銀行的業務經理,尋找沒有真實貿易底細的業務關系單位作為開票企業,隨后,相關企業提供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等,開具虛假購銷合同,違背制定出具銀行承兌匯票,部門提供應賈某倒賣盈利。
羅莊銀行工作人員作證表示,入款考核業績完工后,臨沂分行會依據場合向羅莊支行撥付季度獎或者半年獎,這些獎金會進入羅莊支行公戶,員工也會依據任務完工場合獲得相應獎金。
徐某到案后也曾表示,違規開票是銀行默許的事。依據銀行工作人員證言及配合開票企業工作人員證言,在羅莊支行開具匯票,僅需要開票企業攜帶相關公章,在相關材料上簽字,其他材料預備工作都由銀行人員搞定。
焦點
行長違規銀行是否擔責?
本年10月10日,徐某和賈某在山東臨沂羅莊市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在法庭上,徐某承認開具承兌匯票的貿易底細確切是虛假的,但以為自己不構成檢方指控的犯法,屬于職務行為。
徐某的辯解律師以為,告狀書中指控的行為,均是民生銀行羅莊支行的單位行為,銀行人員拉入款并不違規,客戶經理聯系借貸造假、違規行為,是個人行為,和行長徐某無關。
辯解人表示,徐某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同時,行業內現在普遍存在大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貿易底細不真實的現實狀況。
賈某在庭審中表示,銀行內部具體怎麼操縱的自己都無知道,自己只是打款買票,對于細節都無知情。
賈某的辯解律師以為,查察院指控的事實,不是徐某一個人可以完工的,是整個銀行分工協作配合的結局,因此應該屬于單位犯法,只追查個人犯法并不合乎邏輯。
蘇小姐和張小姐作為被害人也加入了庭審。兩人的代理律師以為,違規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是民生銀行臨沂羅莊支行開會研究決意的,是團體行為,且違規出具銀行承兌匯票的目的是完工單位的入款業績考核任務,謀取單位的非法長處,銀行也應構成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
律師以為,兩位被害人匯入羅莊支行管理賬戶的錢款,被羅莊支行用于償還之前違規開具匯票籌借的過橋資金,沒有推行允諾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因此該行應將錢信貸申請文件準備指南退還被害人。
中國銀行監視控制委員會官網顯示,徐某案發后,中國銀監會臨沂監管分局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羅莊支行開出行政處罰決意書臨銀監罰決字〔2024〕3號。處罰的違法事項是內控控制不到位違規開立無真實貿易底細全額保證金或全額存單質押的銀行承兌匯票。
據此,臨沂監管分局于2024年5月31日根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設法第十三條,對羅莊支行作出警告,充公違法所得3095萬元,罰款9285萬元。
聲音
用銀行信用背書兌付風險低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入款賬戶的入款人出票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批准承兌的,銀行保證在指定日期無前提支付確認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承兌匯票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由于有銀行擔保,一般場合下會要求出票人存入一定的保證金。
依據銀行的內部人士介紹,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相關單位保證金的金額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相同,并且需要將保證金存在銀行,這筆入款便可以算作銀行入款的額度。
該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承兌匯票的好處在于風險低:由於銀行承兌匯票是用銀行信用背書,所以根本就屬于現金類資產,通常是沒有任何兌付風險的。
新京報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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