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4日訊今天,保監會網站披露的中國銀保監會信貸提前還款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然表浙銀保監罰決字〔2024〕9號顯示,南京銀行601009杭州分行員工行為控制不審慎、個別員工介入違規資金行為;個人消費借貸控制不審慎、借貸資金被挪用于購房;個人消費借貸控制不審慎、借貸資金被挪用于買入股票;個人消費借貸控制不審慎、借貸資金被挪用于投資私募基金;解決無真實貿易底細內地信用證業務。
5月30日,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控制法第四十六條對南京銀行杭州分行罰款人民幣170萬元。
同于今天披露的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信貸額度和還款能力公然表浙銀保監罰決字〔2024〕10號顯示,徐彥對南京銀行杭州分行個人消費借貸控制不審慎、借貸資金被挪用于投資私募基金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控制法第四十八條對徐彥給與警告處罰。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然表浙銀保監罰決字〔2024〕11號顯示,王曉對南京銀行杭州分行個人消費借貸控制不審慎、借貸資金被挪用于買入股票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控制法第四十八條對王曉處以警告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控制法第四十六條制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境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視控制機構責令修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修正的,可以責令歇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允許證;構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小額貸款利息怎麼計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等控制人員的;
二謝絕或者阻當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查抄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主要事實的報表、教導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依照制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背審慎經營條例的;
六謝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制定的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控制法第四十八條制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背法律、行政律例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視控當鋪個人貸款利率制制定的,銀行業監視控信貸申請需要什麼證明制機構除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制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差異情境,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擔當的董事、高等控制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規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法的,對直接擔當的董事、高等控制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擔當的董事、高等控制人員一定限期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不准直接擔當的董事、高等控制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限期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