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法規並未明確規定微型企業的相關規範,但根據2015年頒布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所述:“小規模企業”是指在中小企業中,經常僱用不到5名員工的企業。此外,學者許凱玲的研究指出,微型企業通常具有經營規模較小和資產總額較低的特點。簡而言之,微型企業就是員工數不到5人的超小型公司。
常見的微型企業類型包括:
- 餐飲業:例如小吃攤、早餐店、咖啡廳等。
- 個人電商:隨著電商平台的普及,許多人選擇在網路電商平台上開店,銷售商品。
- 副業經營零售:除了主要職業以外,人們在業餘時間透過網路社交平台,如臉書社團和LINE群組,銷售商品。
- 個人工作室:建立工作室,提供個人專業技能的技術服務。
申請微型企業貸款的條件如下:
早在2011年政府進行工商普查統計時,就發現我國有高達79%的企業屬於中小企業(員工人數未達100人),其中微型企業佔比達中小企業總數的20.21%,並且這一比例逐年增長。因此,為了鼓勵小型和新創企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明確訂定了微型企業符合貸款申請資格的標準,如下:
- 企業成立不滿5年。
- 員工人數不超過20人。
- 資本額不超過新台幣500萬元。
- 年營業收入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只要您的公司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向銀行申請微型企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