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從知戀人士處獲悉,9月30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全國專利勒索敲詐第一案進行一審訊決,被告人李海(假名)犯勒索敲詐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5萬元人民幣。另一被告李陸(假名)也被認定為勒索敲詐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2萬元。
案情回首:專利地痞是否應被判刑?
2024年11月,21世紀經濟曾經過該案的一次庭審,上海浦東查察院告狀書顯示,李海在2024年到2024年之間,利用注冊的上海科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義申請多個專業領域專利,建議對多家公司的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以陰礙被告公司上市歷程和融資歷程為由,簽訂專利實施允許,從中牟利。依據檢方指控:此中勒索敲詐4家公司總金額為2163多萬元,實際贏利1163萬元,構成勒索敲詐罪,應被追查刑事責任。(文章詳見:專利碰瓷還是依法主張專利權? 發現大王600項專利的正邪之辯)
浦東檢方指控,李海利用手中的相似專利告狀多家正黃金借貸注意事項預備上市或融資的科技公司,并向證監會舉報那時正預線上借貸黃金優缺點備IPO的從事數字閱讀APP開闢的掌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事后簽署專利允許協議和侵權賠償協議獲取長處。檢方重要提到的除了掌閱科技之外,還有杭州鴻雁公司、杭州古北公司、廈門盈趣公司三家公當舖黃金價格浮動司。
針對李海是不是專挑擬上市公司和擬融資公司建議知識產權訴訟并作為要挾手段,被告李海的辯解人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斯偉江律師上年11月對21世紀經濟表示:從法理上講,專利權本身是一個壟斷權,只要是國家授予一個專利,在有效期內,法律沒有限制權利人,在什麼場合下可以告狀,什麼場合下不可以告狀。因此,上市條例設定了知識產權侵權,作為上市公司的一個因素,專利權人合乎邏輯行使這個條例,當然是可以的。
一位旁聽庭審的知識產權律師對21世紀經濟表示,此案涉及專利地痞行為的法律界線認定的疑問,此前內地從未有過告狀他人專利侵權,反而自己被以勒索敲詐罪被審訊的案例。而在國外,即便有碰瓷上市公司專利權主張者(PAE),也至多被以為是惡意訴訟,不會上刑庭,也不會負刑事責任。
審訊結局:認定勒索敲詐
法院認定,科斗和掌趣科技的案子中,涉案專利在告狀時的確是有效專利(通過圖像采集獲取網絡連結的數據傳輸想法及系統),李海也的確通過先訴訟后求和的手段獲取財物(終極支付50萬)。并且,為了進一步迫使掌閱科技支付錢款(后來支付另有10萬),以倒簽合同的格式,虛構了這項專利獨家允許給另一家公司,后以這家公司的名義再去告狀掌閱科技侵害該專利,并且向證監會舉報。舉報后,證監會要求掌閱公司對侵權場合出具肯定性結論,造成掌閱科技耽擱掛牌上市。這此中,涵蓋采用恐嚇脅迫手段獲取財務。
理由在于,現有證據只能認定被告從四家單位贏得專利允許費和賠償費,而且這些專利都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正當或者專利權未確認的專利,但無法確定其對錢款有非法占有目的,也無法證明其恐嚇、要挾的行為,足以使被害人在恐驚心理下被迫不情愿處分財產。
一審訊決顯示,被告勒索敲詐杭州鴻雁公司、杭州古北公司、廈門盈趣公司三家公司證據不足,不構成勒索敲詐罪,對于掌閱科技,之前要求的50萬也不構成勒索敲詐。
掌閱科技要求的10萬元,的確是專利侵權碰瓷行為,存在兩名被告惡意勾結,虛構倒簽的獨家允許合同,制造科斗公司與步島公司獨有允許在先,科斗和掌閱公司平凡允許在后的假象,并以此合同敲詐,在民事部分法領域便是違法行為。
可是法院以為,后來向另有,兩名被告將舉報權直接兌換成財產權進當舖黃金報價單行敲詐,有黃金借貸簽約步驟明顯的非法占有目的。
斯偉江律師對21世紀經濟表示,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的一審訊決,有其積極之處,對指控五起涉嫌勒索敲詐的四起,均認定不構成犯法,即,只要專利權正當有效,縱然專利權人在敏感節點進行專利維權,好比即將上市時期維權,照舊不構成犯法;關于這部門,一審法院的說理透明,令人印象深刻。
9月30日,
但一審訊決對認定構成勒索敲詐罪的一起事實,并沒有針對辯解人重要無罪原因,作出任何回應,即,權利權人和涉嫌侵權人,基于融合因素達成的補償,不能分辨正當所得與瑕疵行為所得的場合下,是否堅定疑罪從無?斯偉江稱,但願二審法院能夠關注到這一點。21世紀經濟 21財經APP 周炎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