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成武農村商務銀行南魯支行門口掛著入款超4億元的橫幅。▲臧林峰給閆乾坤出具的借單。截至8月28日,山東省成武縣南魯鎮的鮑言革等5名村民仍被關在成武縣扣押所。半個月前,他們和閆乾坤等另有6名村民被一輛中巴車拉進了成武縣扣押所。成武縣汶上法庭擔當人稱,這5人因不推行法院判決還借貸而被司法扣押。村民則稱,他們近百萬元借貸被原南魯鎮信用社客戶經理臧林峰扣留挪用,他們未拿到借貸,故不愿還款。據悉,臧林峰已被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曾被警方以涉嫌違法發放借貸刑拘,后查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未予批捕。□事件申請7萬卻多貸出8萬南魯鎮的11名村民8月11日凌晨坐火車前去北京。兩天前的8月9日,成武縣信用聯社(2024年5月改制為成武縣農村商務銀行)告狀閆乾坤的案子剛開完庭,法庭未當庭宣判。閆乾坤家住南魯鎮閆堂村。2024年頭,他預備在濟南一處工地與朋友一起包工,但手頭資金不足,便想到南魯鎮信用社借貸,那時預備貸六七萬元。當年3月14日,閆乾坤和朋友一起來到南魯鎮信用社,找到擔當借貸的客戶經理臧林峰申請借貸,并提供了地位證、完婚證、戶口本以及兩個擔保人的地位證原件等材料。按制定,信用社工作人員要到借貸人家中核實其還款才幹及擔保人的擔保才幹。但當年3月16日上午,在還未見到查訪人員時,閆乾坤就接到了臧林峰的電話,他說借貸已經申請下來了,讓我去拿錢。閆乾坤當即趕到信用社,見到了臧林峰。會談錄音顯示,臧林峰多次稱,他給閆乾坤多貸了8萬元用于信用社內部周轉利息,最長一個月的時間還上。閆乾坤要求臧林峰以信用社的名義給其寫一張收條做證明,臧林峰稱,以我的名義就可以了,比信用社的名義強。但之后臧林峰又稱這8萬元錢用于信用社內部轉賬,由於得轉兩個(借貸)戶到期的款。臧林峰多次明確示知閆乾坤,多貸出來的8萬元是信用社採用,并讓其放心,不會把他弄進黑名單。閆乾坤問臧林峰,你們信用社利息還用轉嗎?收不上來的,超3個月了,來不了的這都是自己人,都熟悉,不然不會給他們轉,臧林峰答覆稱,重要是轉這個借貸,才多弄的這個錢。閆乾坤還問臧林峰為何不到他家里去查訪,臧林峰稱,查訪啥,信用社都知道自己用的錢,又不是你們用的錢,這都是說好的,要不然也給你們辦不了,這都是給主任說好的。當天,閆乾坤的銀行卡轉入15萬元。閆乾坤稱,基于對臧林峰客戶經理地位的信任,他簽字批准臧林峰取走8萬元,將7萬元錢用在濟南包工。臧林峰給閆乾坤寫的借單顯示:今借用閆乾坤借貸捌萬元整,用于信用社償還利息,落款日期為2024年3月26日。閆乾坤被要求先蒙受15萬元的利息,但兩個月后臧林峰仍說信用社還未周轉過來,8萬元需再用一段時間。又過了一個月,閆乾坤仍未拿到那8萬元,信用社主任王忠旭說找臧林峰說說,盡快還給我,如何在當鋪抵押汽車第三個月的利息讓臧林峰還。但又過了段時間,臧林峰失聯了。貸到了款但未見到錢閆乾坤后來了解到,從臧林峰處借貸出疑問的并非他一人。南魯鎮李堂村村民劉啟平,因經商需要,于2024年3月經中間人介紹通過臧林峰借貸30萬元。提交借貸所需各種證件后,劉啟平始終未等到銀行的查訪人員。幾天后他(臧林峰)直接讓我帶著擔保人去信用社取借貸,劉啟平稱,那時銀行讓我辦了一張卡,辦好后臧林峰說他替我操縱,就把銀行卡要走了,后來又說卡先不給我了,信用社轉賬需要幾天。劉啟平以為臧林峰是在推行職務行為,但之后他多次找到臧林峰,后者均稱錢還沒轉過來。至今,劉啟平也未見到這筆30萬元的借貸。2024年2月23日,成武縣信用聯社將劉啟平告狀到法院,要求其償還26萬余元借款及利息。劉啟平又去找臧林峰,他說貸的款讓他們挪用了,用于信用社將要出現的不佳借貸和應急利息。2024年6月24日,臧林峰又給劉啟平出具一份書面說明,上面寫著用劉啟平30萬借貸歸還馬廟村馬進秋借貸30萬元。劉啟平了解到,有人替他還了4萬元借貸,不是我還的,我也無知道是誰還的。成武縣法院于2024年10月29日對劉啟平借貸案作出的判決書顯示,劉啟平在法庭陳說了前述借貸履歷,至今未見到30萬元借貸,原告從借貸到目前也一直沒向我催要過該筆借款。劉啟平出示了臧林峰給其出具的欠條等書面證據。法院以為,劉啟平辯稱自己沒有實際採用該筆借款,而是被臧林峰所用,自己不應推行償還責任,但他認可原告將30萬元匯入其賬戶,劉啟平將銀行卡交給臧林峰採用,臧林峰給其出具了欠條,這僅能證明劉啟平與臧林峰之間有貸款關系,并不能免去劉啟平償還原告借款的法律責任。法院判決劉啟平償還原告本金26萬余元及利息,另3名擔保人蒙受連帶清償責任、有權向劉啟平追償。劉啟平對法院判決不服,仍以為自己沒用這筆錢、不應當償還,但他并未在15日之內上訴。對此,他稱自己不懂法,無知道可以上訴。和劉啟平場合一樣的還有南魯鎮鮑田莊村民鮑春雷。2024年6月23日,鮑春雷通過臧林峰貸到9萬元,臧林峰卡住借貸的發放卡遲遲不給我,后來通知我說信用社內部採用一下這筆資金用于周轉,保證在7月10日前給我。臧林峰也給鮑春雷寫了一張借單:今借到鮑春雷現金玖萬元整,7月10日前還。借款人:臧林峰,落款日期為2024年6月23日。南魯鎮范張莊村民范伯燕、北村村民劉振營、鮑樓村村民鮑加全也各通過臧林峰借貸9萬,因與鮑春雷相同的理由未能拿到借貸,均被告上法庭,并被判償還借貸。村民還貸資金被扣留臧林峰還被村民指控扣留村民還貸資金。鮑春雷的父親鮑言革便是此中一位。鮑言革和同村的鮑加付曾于2024年通過臧林峰借貸9萬元。鮑加付的兒子稱,借貸勝利后,他們發明經商只需要7萬元,就將剩下的兩萬元還給了臧林峰,他是信用社副主任,我們通過他貸的款,他說還給他就行,他再幫我們還到柜臺上,還給我們打了收條,我們就直接把錢還給他了。鮑言革家族給提供的收條顯示,今接收鮑言革借貸(現金)貳萬元整,收款人臧林峰,落款時間為2024年10月17日。借貸到期后,鮑言革通過信用社柜臺將剩余7萬元借貸還清。那時我們也無知道這兩萬元有沒有還,直到信用社把我們告狀了,才知道臧林峰沒把這兩萬元還給信用社,鮑加付的兒子稱。鮑言革家族稱,被告狀后,他們曾拿著臧林峰寫的收條找到南魯鎮信用社擔當人,他們說這兩萬我們不用管了,他們幫我們往上報。接收傳票后,鮑言革及鮑加付又找到信用社擔當人,對方稱,法律程序得走,但你們放心,不找你們要錢。但鮑言革不久就接收了法院的執行告訴書,讓其償還剩余的兩萬元借貸。李園村村民李福光的場合和鮑言革相似。2024年10月份,因生意需要,他通過臧林峰在南魯信用社申請了30萬元的借貸,2024年他還了20萬元,幾天后,臧林峰催他還另有10萬元,那天我到時信用花蓮汽機車借款社已放工,在二樓的辦公室找到了臧林峰,他說讓我把錢給他就行了,他次日上班替我還,我把錢給了他就走了。但到了2024年4月,李福光接到了信用社的催款電話,讓其還10萬元借貸,他就又找到臧林峰,他說那時暫時用我的錢周轉了一個周期,還沒來得及給我還,讓我不用掛心,他給信用社說一下。臧林峰給李福光寫的收條顯示,今接收李福光現金壹拾壹萬元整(含利息,注)。收款人:臧林峰,落款日期是2024年4月15日。半年后,李福光又接到信用社催款電話,他再次找到臧林峰,他說挪用我的還款去還了別人的借貸,還沒周轉過來。臧林峰又給李福光寫了個書面說明,稱今挪用李福光借貸10萬元整。採用人:臧林峰,落款時間為2024年10月17日。此外,南魯鎮李樓村村民李保收借貸15萬元,通過臧林峰提前還款39萬元被扣留;李園村村民李全印借貸20萬元,通過臧林峰還款20萬元,有10萬元被扣留。核實到的上述10筆借貸中,共計999萬元被臧林峰扣留或挪用。多名村民表示,臧林峰并未向他們允諾許可其採用借貸會有什麼好處,不只不給我們利息,還要我們還多貸的款的利息。挪用他人借貸充壞賬2024年9月份,閆乾坤等多名借貸村民已聯系不上臧林峰,便到成武縣公安局報警。幾天后,閆乾坤得知成武縣農商行已向警方報案,指控臧林峰涉嫌違法發放借貸,臧林峰已經被刑拘。成武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接據采訪時稱,2024年7月7日,原南魯鎮信用社工作人員帶著村民劉啟平的借貸手續來到縣公安局報案,稱臧林峰在擔任客戶經理時期違背借貸發放制定,不當真查訪借貸人的償還才幹和保證人的擔保才幹,編造借款人、保證人虛假資信等場合,給縣農商行造成重大損失,警方隨即對此立案查訪。7月11日,臧林峰被刑事扣押。辦案民警介紹,他們重要針對農商行報案稱臧林峰未按制定核實借貸人、擔保人資質的疑問進行查訪,發明臧林峰對其發放借貸的部門借貸人、保證人的資質未進行核實或核實不精確,他們于8月6日提請查察院捕捉臧林峰,查察院于8月15日以事實不清、證據不符合捕捉前提為由不予批捕。警方于8月16日按制定對臧林峰改變強制措施為監督棲身。2024年11月,警方曾向成武縣查察院提交告狀意見書,但查察院未支援告狀。2024年2月,警方對臧林峰解除監督棲身,現在來看,對他的查訪也只能到這里。該民警介紹,對于借貸被匯入借貸人賬戶之后被臧林峰採用的場合,屬于借貸人與臧林峰之間的私家貸款關系,農商行向借貸人追償后,借貸人可再向臧林峰追償。對于閆乾坤所稱的其掌握的錄音,該民警稱,他們曾多次找閆乾坤要該錄音,但其始終未能提交。另據知戀人介紹,臧林峰被抓后曾向警方供稱,為了不能出現非應計借貸和利息,他用劉啟平的30萬元借貸歸還馬進秋名下的借貸,用范伯燕的9萬元歸還張先玉名下的逾期借貸,馬進秋、張先玉名下借貸的第一責任人都是臧林峰,剩余資金都用于歸還將要出現的不佳借貸本金以及非應計借貸和利息。跟著借貸陸續到期,村民們一個接一個被成武縣信用聯社告上法庭。這些村民以為身為客戶經理的臧林峰,以信用社內部利息及借貸周轉需要為由採用他們的借貸,理應屬于臧林峰的職務行為,自己并未全部或部門採用這筆借貸,因此謝絕償還。在南魯鎮巡訪了解到,鮑樓村、西李樓村等多個鄉村的多名借貸人因未執行法院的還款判決而被法警抓走,有的村民在交了一部門借當鋪抵押貸款利率貸后獲釋,后因未能還清再次被抓。這些村民均通過臧林峰借貸,借貸場合相似。村民們反應,他們統計到的有10多個人、100多萬,還有許多人因不愿還款掛心被抓而離家出走,也有人認倒霉把借貸還了。5人因逾期拒繳案款被抓鮑樓村村民鮑加全2024年8月被判償還9萬元借貸。鮑加全老婆李玉琴稱,法警到他們家抓捕鮑加全之前,他們家無知道鮑加全已被告上法庭,未曾接收法院傳票,也無知道何時開的庭。李玉琴介紹,本年4月的一天凌晨,20余人到其家中搜尋鮑加全,鮑加全那時正在外地經商,此后再未敢回家。8月10日,鮑加全據說多名村民要進京反應場合,便回到成武縣,未及與家人相見,就和其他10人一起坐火車進京。此前,多名借貸人已多次到縣信用聯社、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縣信訪局、菏澤市信訪局及銀監會、山東省信訪局、山東省銀監會反應場合,但都沒有結局。8月11日上午,11人抵京后到國家書訪局遞交了材料,隨后被成武縣政府人員勸回。8月13日中午12點多,一行人上了一輛15座中巴車,途經近10個小時的奔波后竹山鎮機車借款 當鋪 推薦,中巴車回到成武縣,開到了成武縣扣押所。11人在扣押所等了一個多小時,核實完地位后,鮑加全、鮑言革、李保收、范伯燕、劉艷平5人被司法扣押,其余人員被許可回家。村民以為這5人系因進京反應疑問才被抓,汶上鎮人民法庭擔當人對此予以抵賴。該擔當人向介紹,這5人的案件均已判決,且他們均未上訴,逾期未繳案款,成武縣農商行已申請強制執行。在多次下達執行書等法律手續后,他們仍拒繳案款。8月13日,法庭接到舉報,稱該輛中巴車上有5名被執行人,因此將車上人員帶到扣押所,核查完地位后將該5人司法扣押。對于線索來歷,該擔當人稱屬司法秘密不能透露。□回應銀行:相關疑問系個人行為現成武縣農商行南魯支行擔當人、原南魯鎮信用社主任王忠旭接據采訪時稱,臧林峰系原南魯信用社客戶經理,因其于2024年新增6筆不佳借貸116萬元,于2024年7月4日被解除勞動合同。王忠旭稱,發放借貸,客戶經理需按要求對申請借貸的客戶及其擔保人進行查訪,對有償還才幹的客戶才能發放借貸。那時臧林峰的地位是南魯信用社的客戶經理,給符合借款前提的客戶解決借貸手續是其職責。王忠旭稱,客戶申請的借貸批下來后,由借款人持本人地位證及本人銀行卡到柜臺解決借貸進款手續,信用社將借貸資金以轉賬方式存入借款人本人提供的銀行卡賬戶,并由借款人在貸轉存憑證上簽字確定,借貸資金進款后由借款人自主掌控採用。還款時,借款人可將資金存入其名西螺鎮汽車借款 當鋪 推薦下個人賬戶由系統扣劃,也可由借款人持現金到柜臺當面歸還,柜員當面打印還款告訴單交還款人,還清借貸本息的還將退還欠據。他表示,借貸到期后,借款人或者保證人假如不推行還款義務,信用社將依法訴訟、依法清收,誰承貸誰還款,誰擔保誰蒙受連帶還款責任。我從來沒有讓臧林峰或其他職工用客戶資金作為信用社內部周轉,誰借款誰還本付息,也用不著周轉。對于閆乾坤提供的錄音中,臧林峰稱他的行為途經主任批准一事,王忠旭回應稱,臧林峰的錄音、收條、借單之類的疑問,屬于其個人行為。假如臧林峰扣留村民的借貸或還款資金,屬犯法行為,我將向總行匯報,移交公安立案查處。法院:抓人屬正常執行程序汶上鎮法庭庭長魏震良接據采訪時稱,成武縣信用聯社向他們告狀后,他們已按照法律程序告訴所有被告人到庭加入訴訟,并發放舉證告訴書,示知被告人有舉證辯駁對方的責任,當事人沒有證據或者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確當事人蒙受不利后果。魏震良稱,被告狀的借貸被告人中,90%以上都沒到庭應訴。部門受訪村民表示,他們充公到開庭告訴,對此,汶上鎮法庭擔當人稱,他們對所有案件都推行了法定示知程序。另外部門村民以為自己沒用錢就不需要還款,故未到庭。魏震良稱,依照法律制定,拒不到庭應訴的,視為自動拋卻部門訴訟權利,可以缺席審訊。他表示,假如村民以為自己沒拿到錢、不應該還款,可以在法庭上提交相應證據,經審查如發明此中有涉嫌違法犯法行為的,法院將把有關案情移交給公安機關偵查。但因大部門借貸人未到庭應訴,也未提交相應證據質證,法庭只能依據信用社在庭上提交的證據審訊,有的村民提交的是臧林峰個人簽字的借單,這種場合屬于私家貸款行為,并不陰礙信用社向借貸人主張還款權利。他稱,他們對拒不繳納案款人員的抓捕屬正常推行執行程序。成武縣法院副院長周生勇接納采訪時稱,借貸村民如不服汶上鎮法庭的判決,可以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之內提起上訴,錯過上訴期后,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申訴,如申訴期也已錯過,可以向查察院民刑科提交能夠充分證明原判有誤的證據材料,經查察院審查后,做出是否支援其抗訴的決意。但新的司法程序啟動之前,原判決仍然有法律效力。8月26日,多次撥打村民提供的臧林峰手機,均提示空號。成武縣農商行南魯支行擔當人稱,他們也無法聯系上臧林峰。從汶上鎮法庭獲悉,臧林峰曾因借民間高利貸未能償還被司法扣押,但法庭未透露其具體貸款時間及金額、扣押時間等細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