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5月30日晚公告稱,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接收證監會的《查訪告訴書》(編號:陜證查訪字20242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制定,決意對公司進行立案查訪。
金花股份表示,在立案查訪時期,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查訪工作,并嚴格依照監管要求推行信息披露義務。
金花股份稱,如公司因前述立案查訪事項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觸及《上海證券買賣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設法》制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境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風險;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查訪事項終極未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未觸及《上海證券買賣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設法》制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境的,公司股票將不存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的風險。
在最近這段兒期間內,金花股份的控股股東和實際管理人由于債務疑問而面對著一些司法訴訟,在被采取一定的司法措施之后,引起了證券監管部分的注意,查訪告訴書也是表明白監管部分對于金花股份及其控股股東和實際管理人要采取包含有經營場合、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進一步的查訪的一種行政措施。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鳳建軍在接納《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
在此次的公告中,金花股份并未說明存在何種信披疑問。但值得注意的是,金花股份披露的2024年報中,管帳師事務所對金花股份出具了保存意見的財務審計教導和否決意見的內部管理審計教導。
假如審計機構對單位財務報表審計后,以為符合管帳台灣當鋪借款方式準則及其他有關財務法律、律例的相關制定,財務報表能客觀、公允、精確、完整地反應單位真實財務狀況,那麼會出具尺度無保存意見的審計教導。財稅專家、西北大學國際商學院客座教授仝鐵漢通知《證券日報》,除此以外的審計教導均屬于非尺度意見教導。假如經審計機構及注冊管帳師審計后以為被審計單位管帳報表的反應整體上是公允的,但個別事項存在瑕疵或者審計機構與企業對個別事項的處理兩方存在分歧,被審計單位又不依照審當鋪借款申請指南計機構的意見進行調換的,就會出具保存意見的審計教導。
假如企業違背內部管理的相當鋪借款條件關要當鋪利息計算求,或者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存在違規占用資金、違規對外擔保、資金控制存在漏洞、內控環境或程序存在疑問等現象,經審計機構審計后就會出具否決意見內部管理審計教導。仝鐵漢對《證券日報》表示。
此外,對于2024年年報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的回復,金花股份在5月29日發表再次申請脫期回復的公告。
在鳳建軍看來,金花股份對問詢函回復的一再脫期,一方面是公司對監管部分的一種應對,另一方面也說明公司可能存在不符合信息披露相關方面要求的疑問。
當前,金花股份的控股股東及實在控人已經陷入債務困局。據金花股份披露,最近一年金花股份控股股東金花投資存在債務逾期金額為869億元,此中因債務疑問涉及的訴訟為4筆,金額為515億元。截至現在,金花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被凍結近1148977萬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