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三個月后,原油寶事件終于有了新進展。近日,部門場所法院發表公告稱,原油寶投資者可根據相關屬地原則依法訴訟。
《證券日報》從部門介入原油寶買賣的投資者處了解到,訴訟的難題較多。有投資者透露,現在對原油寶理財產品是否合規正當還未明確定定,中國銀行的相關求和推進工當鋪黃金作已陰礙到投資者的正常生活,而且幾乎沒有律師愿意代理原油寶客戶訴訟,通過訴訟辦理原油寶事件所遭遇的難題仍然許多。
化解僵局
法院公告帶來曙光
近日,部門省級人民法院相繼發表關于涉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的民事訴訟公告,其內容大致相同,重要是示知原油寶投資者,可通過訴訟渠道來辦理相關疑問。
《證券日報》通過公然信息了解到,截至現在,已有多家省級高等人民法院陸續發表涉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會合管轄的公告。相關公告稱,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就原油寶事件借款資格以中國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為被告提起的民事訴訟,將差別由各地下層人民法院或中級人民法院會合管轄。各省市范圍內投資人可到管轄法院訴訟中央提交立案申請,也可以在線方式提交立案申請,也可通過跨域立案方式,在各省范圍內任何一家法院提交立案申請。
除北京市之外的其他省級高院在公告中指出,原油寶客戶訴訟的適用范圍均僅限省內客戶。以江蘇省高等人民法院發表的公告為例,公告指出:江蘇省范圍內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是指解決原油寶業務所採用中國銀行銀行卡開戶行在江蘇省范圍內的客戶;中國銀行分支機構,是指客戶解決原油寶業務所採用中國銀行銀行卡在江蘇省范圍內的開戶行。此外,依據訴訟標的額,依法屬下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管轄;依法屬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現在距4月20日發作的美原油2024合約出現負值總結價已過去三個多月當鋪如何判斷抵押品價值時間,其間,部門原油寶投資者與中國銀行的求和工作一直僵持不下,兩方各執一詞。《證券日報》獲悉,部門原油寶投資者不愿求和的理由重要有三:一是在原油寶事件發作后,中國銀行與投資者溝通過程中,投資者覺得一直不被尊重;二是原油寶產品設計的合規、風控等方面得不到精確答復;三是投資者對求和方案不滿。
《證券日報》了解到,在長達三個多月的拉鋸戰中,一部門原油寶投資者立場堅持,一直不愿簽署求和協議;還有一部門投資者與中國銀行達成了談判辦理;另外一部門投資者仍持觀望立場,稱大家假如都愿意求和,我就求和。部門省級人民法院近日發表的公告,則為原油寶事件的辦理帶如何與當鋪協商利息來了一絲曙光。
訴訟難度高
許多律師不愿代理
高遠(假名)棲身在浙江省嘉興市,他的工作和生活已經深受原油寶事件陰礙。在《證券日報》多次發出采訪請求后,他才批准接納采訪,并在采訪中透露,受原油寶事件陰礙,不論是前同事和現同事,還是間接關系的朋友,許多都曾勸其求和。
高遠向《證券日報》介紹,本年4月份,在朋友的推薦下,他首次嘗試買入原油寶理財產品。起初買入的資金量并不太高,截至原油寶事件發作時,合計投資20多萬元資金,賠本快要一半。那時也是有朋友極力推薦,由於4月份國際油價連續疲軟,趨勢行情較為明顯,因此才放心投資原油寶。但沒有想到,前后也就十幾天,賠本便出現了。
高遠稱,在隨后一段時間里,他曾找過律師進行咨詢,由于銀保監會的查訪還在進行中,那時法院還不受理該案訴訟,有律師曾表示愿意接納代理,但沒有設法推進訴訟工作。
固然近日法院發表公告表示可以開始訴訟,但律師卻不愿代理了,由於律師覺得勝算把握不高,不愿白費無功。高遠對現在的近況感到很無奈。
律師之所以覺得訴訟勝算不高,理由在于現在監管層對原油寶產品的界定不清楚,且原告所搜集和提供的證據相對單一,起初簽署的買入協議條文有些界定不明晰。高遠向表示,另有面對的其他難題也較多,許多律師現在都不愿代理原油寶的訴訟案件。
侯先生是一位棲身在廣州的原油寶投資者,履歷與高遠有些雷同。侯先生向《證券日報》介紹,原油寶事件發作后,中國銀行相關人員曾通過多種渠道找到當鋪黃金價值判斷他進行求和,但侯先生表示對于求和協議內容不能接納。這次法院相關公告的發表,為訴訟帶來了轉機,現在正在預備相關材料,一定會進行訴訟。
我之前也找過律師咨詢過,起初有些律師的積極性很高,極度懇切,但跟著事態的發展,律師似乎變得消極了。侯先生對表示,不管怎麼樣,一定會在搜集相關材料后,通過訴訟來維護最大權益。
在《證券日報》查訪了解過程中,多位原油寶投資者表示,截至現在,監管部分仍未對原油寶事件的查訪結局作出明確展現立場,對投資者所反應或舉報的場合也未給予回復,只是表示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已在前期查訪的根基上,啟動立案查訪程序,如發明違規行為將依法作出處理,因此,現在所反應的疑問暫不予處理。
4月30日晚間,銀保監會有關部分擔當人表示,已要求中國銀行盡快梳理查清疑問,嚴格產品控制,加強風險管控,提拔市場反常波動下的應急控制才幹。現在,相關場合正在進一步查訪中。
截至現在,《證券日報》從多名原油寶投資者接收的信息披露申請公然函內容來看,銀保監會立案查訪程序仍在進行中。
北京一家期貨公司的高管在接納《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現在具備代理境外期貨及衍生品業務資格的只有期貨公司,且具備完善的監管要求與資質要求,也具備較強的風險管理控制才幹。內地其他金融機構,在從事代理境外期貨及衍生品業務的經驗、人才、風控等方面,還存在技術性缺失等疑問。此次發作的原油寶事件,反應出內地金融機構從事代理境外金融產品存在的漏洞,需要各金融監管部分合作監管或調和一致,加強對代理境外金融產品業務的規范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