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證券日報》頻繁接到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電話,問詢是否需要借貸。在切磋過程中,甚至有人稱可以用這些資金炒股。那麼,這些人到底是不是銀行的工作人員?真的可以用這些資金來炒股嗎?對此做了進一步了解。
李鬼稱
銀行借貸當然可以炒股
日前,接到號碼歸屬地顯示為北京、自稱廣發銀行的工作人員用手機撥打的電話。在電話中,對方問詢是否需要借貸。當提出是否可以用這筆資金炒股的時候,對方直接稱:當然可以了,借貸放出去后錢就屬于你了。而當一再問詢當鋪信用貸款申請流程是否真的可以時,他仍然極度肯定。
隨后幾天,又接到了自稱平安銀行和建設銀行的工作人員問詢是否需要借貸的電話。此中,自稱平安銀行人員同樣表示可以用借貸炒股,自稱建設銀行人員則明確表示:不可以,是違規的。
那麼,這些人是李逵還是李鬼?他們所稱的借貸資金真的可以用來炒股嗎?帶著這些問題,差別撥打了廣發銀行和諧安銀行的客服電話進行求證。
廣發銀行的客服人員明確表示,假如是用手機打過來的,肯定不屬于銀行工作人員。銀行都用固定的客服號碼給客戶打電話,不會用手機號進行營銷。該客服表示。
平安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目前許多犯法分子冒用銀行的名義打電話進行營銷,但這些都不是銀行正規的營銷電話,假如是用手機打過來的,不去除有詐騙電話嫌疑。與此同時,這位客服人員稱,假如需要借貸,可以讓專門的工作人員與聯系。
當問及是否可以通過其他變通方式用借貸進行炒股時,兩家銀行客服人員均表示不可以。
對于借貸用途是有明確制定的,不能違規流入股市和樓市。平安銀行的客服人員稱,借貸當鋪借款換算放出去后一個月內,必要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比如購物發票。假如不能提供,或者被查實是違規挪作他用的,銀行可以采取相應的措施,比如提前收貸等。
是禁區但有設法規避
銀行客服明確給出了不能用借貸進行炒股的答覆。那麼,是否可以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先把款貸出來,然后再用于炒股呢?對此,《證券日報》潛入多個群一探到底。
在此中的一個群里,一個自稱可以協助想設法的第三方中介人士,私信通知《證券日報》,目前借貸流入股市的確是一個禁區,可是,還是可以有想法進行規避的。
我們會給銀行提供所有的真實的消費憑證,保證做得銀行查不出來。該人士稱,假如前提好的話,能貸到100萬元到300萬元。
在了解了的前提后,該人士稱80萬元不是疑問,并且表示,放貸速度很快,帶上地位證和銀行卡,當天就可以拿到錢。至于收費尺度,是1個點到3個點的下款費。
事實真是如此嗎?對此,一家商務銀行分行信貸部相關擔當人在接納《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通過中介機構或者包裝當鋪抵押流程公司來借貸,實在銀行都知道。假如借貸者有抵押物,并且抵押物資質好的話,一般都是會批的。
當將上述第三方中介機構只要地位證和銀行卡,當天就可以放貸80萬元的說法轉述之后,上述擔當人稱可靠度不高,而且是不可能批出來的。
他進一步辯白稱,就算是銀行內部有關系,這種操縱也是行不通暢的。由於銀行信貸審批有多道流程,不是一個人說批就能批的,個人判定這種場合是不可能出現的,至少在我這邊是不可能實現的。
一家上市城商行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接納《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在審批過程中,會通過問詢借款人來驗證消費憑證的真實性,假如提供的不是真實的,客戶在答覆疑問時往往會有漏洞。同時,還會通過各種軟件來查詢客戶提供的憑證上的用印單位是否真實。
一般而言,來借款肯定會提供收入證明,我們會通過借款人單位側面打聽一下,但不一定能打聽到。該人士稱,假如發明借貸不是用作真實用途,銀行肯定是拒貸或收貸的。
這種行為也是法律不許可的。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錢媛在接納《證券日報》采訪時表示。我國《刑罰》制定,以誘騙手段贏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借貸,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騙取借貸罪,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是極度代表的誘騙手段,一般騙取的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的損失在20萬元以上就可能到達情節嚴重、損失重大的騙取借貸罪刑事立案追訴的尺度。錢媛說。
嚴禁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當鋪黃金價值判斷股市樓市
銀行信貸資金流入股市、樓市,這是監管部分明令不准的。而從各級監管部分開出的罰單數目可以看出,信貸資金違規一直都是監管重點。
銀保監會本年5月份發表的《商務銀行互聯網借貸控制暫行設法(征求意見稿)》強調,單戶用于消費的個人信用借貸授信額度不過份人民幣20萬元,借貸資金不得用于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借貸,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和資產控制產品等投資;本年7月14日,銀保監會發表的《關于比年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監管查抄發明重要疑問的通報》,明確提出:嚴禁資金違規流入股市,違規投向房地產領域、兩高一剩等限制性領域。
對于提出的萬一銀行查出來借貸用來炒股的顧慮,上述第三方中介人士稱,我們可以教你操縱,保證不會有疑問。
不過,上述商務銀行分行信貸部相關擔當人對《證券日報》表示,借貸用于炒股肯定是不許可的。這一點,所有的合同里面都有極度明確的說明。
錢出去后直接轉到證券賬戶,銀行一下子就可以查到。該擔當人說,你的錢是怎麼出來的,從哪家銀行出來的,怎麼流到證券賬戶的,每一筆錢銀行都是可以查到的。
固然監管部分一再強調銀行信貸資金不得違規流入股市,但還是有銀行因此受罰。
本年7月28日,浙江銀保監局臺州分局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信息表顯示,中國銀行臺州市分行因貸后控制不審慎,未發明信貸資金流入股市,被罰款25萬元。這也是近期公布的行政罰單中,直接點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本年8月13日,海南銀保監局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信息公然表顯示,中信銀行海口分行因個人綜合消費借貸違規流入資源市場、房地產市場,被罰款30萬元。
《證券日報》注意到,上述兩份行政處罰的根據,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控制法》第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