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銀保監會、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住建部、央行、農業農村部、商業部、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分聯盟發表《關于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視控制增補制定的告訴》(以下簡稱《增補制定》)。
《增補制定》明確指出,未經監視控制部分批準,汽車經銷商、汽車銷售服務商等機構不得經營汽車消費借貸擔保業務,已開展的存量業務應當妥當鋪評估流程善結清;確有需要開展相關業務的,應當依照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融資擔保公司監視控制規則》制定,設立融資擔保公司經營相關業務。
顯然,未來只有贏得融資擔保允許才可以開展汽車消費借貸業務。一位在銀行從事汽車金融投貸業務的人士表示,強監管的導火索應該是金融行業特別是P2P行業暴雷頻發所致,政府在嚴管金融行業的同時,汽車金融行業也被納入此中。
對此,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銀保監會此舉是防范、化解汽車金融風險的主要手段。汽車消台灣當鋪個人借款費信貸現在存在很大不安全性,經銷商為資質較差的人提供借貸擔保,存在很大風險。由於許多低端消費者不認識借貸利息、不了解汽車金融,盲目借貸之下未必有償還才幹。銀保監會收緊借貸擔保,也是為了防範借貸無度擴大、過度授信,防範個人破產。
新規利好整個行業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過,相關各方反映不一。現在對于汽車整車企業的陰礙尚未體現,重要是在經銷這一環節。某著名車企品牌控制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表示,經銷環節實際包含有汽車金融機構和汽車經銷商兩個層面。對于金融機構來講,假如是直接操縱的,陰礙可能不大,但假如是通過經銷商或者其他代理機構來解決,可能需要一個調換的過程,必將對其業務產生陰礙。對于經銷商來講,可能需要一個周期以安適此次調換,在當鋪借款利率計算這個調換過程中,對其銷售業務必定會產生一定陰礙。
據悉,現在汽車金融領域的介入方包含有銀行、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等,這些資金及產品的提供方為了減低業務成本春風險,會通過代理商的模式開展業務。
在業內看來,汽車金融行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不少亂象,諸如亂收金融服務費、不規范借貸、貸后暴力拖車等等,強監管模式加倍有利于減少違規行為、防范風險、維護汽車金融行業不亂和安全。事實上,代理商的素質參差不齊,有的代理商無完善架構、內部門工不明、人員技術才幹有限、對風險及監管的要求不明晰,潛伏諸多危機,例如亂收費、套路貸、砍頭息、暴利催收等等。上述銀行人士說。
除了加強對汽車經銷商、汽車銷售服務商等機構消費借貸擔保業務的監管,《增補制定》還指出,為各類放貸機構提供客戶推介、信用評估等服務的機構,未經批準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對于無融資擔保業務經營允許借高利貸還不出來怎麼辦證但實際上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監視控制部分應當依照相關制定予以取締,妥善結清存量業務。
這條制定或將在一定水平上約束助貸機構。本年以來,助貸模式是汽車金融行業內的主要弄法,假如《增補制定》的監管力度直抵助貸業務,那麼將會引起整個行業的大地震。上述銀行人士表示。
不過,上述車企控制人士坦言:陰礙究竟會波及多大的面以及連續多長時間,還需要依據具體實施細則判定。長遠來看,只要汽車消費需求還在,當鋪收黃金嗎對汽車金融的需求也依然會存在,規范控制,有利于行業康健發展,有利于消費者的權益保衛。( 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