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在欠債端還是資產端,保監會正在通過完善規章制度,來踐行保險姓保的發展理念。上海證券報昨日獨家獲悉,保監會擬規范信譽好的支票貸款平台財險產品合乎邏輯定價,現已起草《財產保險公司產品費率厘定指引》(以下簡稱票貼還款期數《指引》),現在正在行業內部征求意見。
《指引》明確了財險產品費率厘定的三大原則,即合乎邏輯性、公正性和充足性。保險公司總精算師(精算責任人)應確保費率厘定結局符合這三大原則,以避免妨害到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正當長處,以及危及保險公司自身的財務實力。
具體要求體目前以下三方面:首要,不得因費率過高而獲得與其承保風險不相稱的超額利潤,不得在費率結票貼資金安全構中建置與其所提供服務不相符的高額費用程度;其次,費率程度應與被保險人和保險標的的風險特征相匹配,且不得依據風險特征以外的因素作出歧視什麼時候需要客票貼現性的費率規劃;再者,費率程度不得危及保險公司財務穩健和償付才幹,計入投資收益后的費率程度不得低于其所對應的預期賠付成本和費用成本之和,費率結構中所建置的費率打折程度不得陰礙費率充足性。
在9月下旬召開的中國精算年會上,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談到潛在的風險點時直言,現在重要掛心的是激進經營的風險,包含有激進的產品、銷售、投資謀略等。尤其強調保險公司應在產品開闢中堅定原則,守住風險底線,要堅定保險姓保、可保長處和合乎邏輯定價。現在行業數據積累和經驗解析不足,需要夯實根基,同時實現保險消費者需求端和保險產品供應端的有效對接,實現針對差異風險狀況標的的公正定價。
在費率厘定過程中,《指引》要求應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含有但不限于:風險因素、產品特點、根基數據、數據組織格式、風險單位、風險細分、預備金充足性狀況與損失進展、趨勢、巨災、再保險、資源成本、公司經營行為變化、外部因素等。
《指引》還強調,保險公司應基于費率測算結局,對費率測算過程的合乎邏輯性進行檢修。保險公司應就費率測算結局是否知足費率厘定預設目標與定位,是否知足合乎邏輯性、公正性和充足性要求,是否知足風險控制要求等進行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內容應包含有財務測試春風險測試。
縱然在產品投入採用后,保險公司也被要求應創建費率實施的動態監控機制,定期對現行費率程度與實際經營成本程度的偏差進行回首解析。保險公司一旦發明現行費率程度可能會嚴重妨害公司償付才幹、預備金或財務穩健性,應當即截止相關產品的採用。
這也意味著,針對費率厘定過程,保險公司將創建事前預備、事中測算和事后監控調換的內部輪迴管理流程。依據《指引》要求,保險公司應創建有效的費率控制機制,控制層、精算、財務、承保、理賠、信息專業及其他相關職能部分,在費率厘定過程中應分級授權、權責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約。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中還明確了產品費率厘定的終極責任人制度。即保險公司總經理擔當費率厘定根基數據的真實性及費率厘定內部管理制度的設計、實施、維護與監控,并對費率厘定結局蒙受終極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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