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虛假宣傳構成不合法競爭行為,山東濟南一房企被罰44萬比較銀行和當鋪黃金利息元。
4月30日,綠地北展濟南置業有限公司在對某單位團購促銷中發放載有濟南市政府將搬家至先行區不實信息的宣傳材料。山東省市場監視控制局認定上述行為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合法競爭法》第八條制定,構成虛假宣傳的不合法競爭行為。近日,該公司被處以44萬元的行政罰款。
最近一兩年,濟南市政府將搬家至先行區的信息,一直都是網絡傳聞,從來沒有任何正式官宣。在這種場合下,這家房企將其作為樓盤的宣傳資料,顯然是不適合的,也確切構成了虛假宣傳。
許多人也許會迷惑,這種找不到確實官方動靜源的信息,不能作為宣傳根據,莫非不是常識嗎?相關房企會無知道?房企對這種虛假宣傳樂此不黃金買賣流程當鋪疲,只是把傳聞當成可以利用的工具。
將沒有事實支撐的模棱兩手錶當鋪電話可的信息,開釋給購房者和社會,是開闢商慣用的宣傳套路。外部因素方面,開闢商的宣傳點重要聚焦這幾個方面:第一,政府搬家甚至是區劃變動;第二,高新產業、著名大型商務綜合體、優質教育資本入駐板塊;第三,高鐵、地鐵、高架路名牌包保值率等交通方面的安排;第四,樓盤周黃金借款手續費圍重大不利因素的消逝,比如化工廠、垃圾場搬家等;第五,將還沒定的學區,視為囊中之物。
當然,樓盤內部場合的虛假宣傳,也不在少數。比如,交付實體房和樣板房不符;小區交付后內部配套,與前期的宣傳或者沙盤顯現不符;精裝修的材料採用,和前期宣傳不符;宣傳時稱業主可以自由去頂樓,但交房后卻發明不行等。
正由於這些方面事關相關樓盤的現實價值,比如能不能賣完,甚至能不能熱銷等,相關房企才會絞盡腦汁蹭外部因素的熱度,或者想方辦法修飾樓盤內部場合。在房企眼里,事情真假不主要,只要有購房者買賬就行。
除了房企本身的主觀理由,相關虛假宣傳的出現,也離不開相關樓盤在控制和規范層面的工作不到位。現實中,許多樓盤的宣傳口徑都不統一,比如在某些宣傳信息上,開闢商和銷售團隊的說法不一;差異的銷售人員,對同一事情說法可能也不一樣;有的樓盤還會引入二手房中介團隊,使得樓盤在宣傳上加倍慌亂。
房企或者具體樓盤套路連續不斷的虛假宣傳,再加上自媒體的炒作,確切很容易以假亂真。由于目前多為期房,對于營銷宣傳無法及時驗證。在這種底細下,購房者容易被套路也就不難懂得。
所以,監管層面必要加大處罰力度,而不僅是隔墻扔磚式懲戒,真正提高違法成本,縮小虛假宣傳的空間。
同時,不能老是事后諸葛亮。在樓盤前期的營銷宣傳中,相關部分也應該及時參與,并率領購房者強化防范意識、證據意識。當然,整個房地產行業,也需要根本的行業規范,要有行業自律。(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