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不容易,不僅要防範各種黑天鵝,還要時刻防騙子詐騙。
本年3月,中國證券投資當鋪手錶當掉安全性者保衛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公布的數據顯示,大部門投資者表示重要依附自己解析做出投資決策,依據網上投資專家推介和接納投資顧問輔助的較少,占比不足10%。盡管比例較低,但放在全國14億股民這個基數上看,從網上尋求教師薦股的股民數目也不少,這就給一些人可乘之機。
近日證監會官網就發表了一起案例,河南濮陽一對小夫妻,管理23個微博賬號發表薦股和交易機會等證券投資發起,向客戶收費非法贏利26864萬元,終極被罰沒53728萬元。該案件再次給股民提了醒,炒股不要隨意相信網絡上的所謂教師。
薦股3年贏利26864萬元
證監會披露的(2024)103號行政處罰決意書顯示,馬百亞出生于1990年,其老婆王會潔出生于1989年,夫妻倆已通過微博非法薦股三年。
2024年10月至2024年9月11日,馬百亞、王會潔陸續通過自己注冊、淘寶買入等方式贏得財經老陳、老馬說股票等23個實名認證微博賬號,并採用上述微博賬號公然提供股票投資品種選擇和交易機會等證券投資發起。投資者被微博公然提供的證券投資發起吸引注意后,通過微博所公然的、賬號,與馬百亞、王會潔或其雇傭人員創建聯絡。此外,馬百亞、王會潔或其雇傭人員還通過馬百亞所獲取的投資者手機號碼與潛在客戶創建聯絡。
在與潛在客戶創建聯絡后,馬百亞、王會潔及其雇傭人員即進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從而通過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發起的方式收取費用。在客戶交納咨詢費或會員費后,馬百亞、王會潔通過、等網絡平臺向繳費會員提當鋪手錶評估供股票投資品種選擇和交易機會發起等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服務限期依據客戶繳費數額確認。至于涉及的客戶數有幾多,證監會未披露。
馬百亞、王會潔二人分工明確,馬百亞實際管理23個微博賬號,擔當所推薦的具體股票的解析、篩選工作,形成證券投資發起;王會潔幫助馬百亞在淘寶網站買入業務推廣所用實名認證的帶粉絲微博賬號,擔當受雇人員徵求、日常考勤及工資發放,蒙受部門微博和賬號的維護和為繳費客戶提供后續服務等控制工作。二人在實施上述行為的過程中分工協作,相互配合,通過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共獲取非法收入26864萬元,相當于平均每年非法贏利90萬元。
經查,馬百亞、王會潔未贏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允許。
馬百亞、王會潔的上述行為違背了《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關于未經國務院證券監視控制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制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所述的未經批準,擅自設立證券公司或者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行為。
依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水平,名牌包出售技巧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的制定,證監會決意充公馬百亞、王會潔違法所得26864萬元,并處以26864萬元罰款,沒一罰一共計53728萬元。
證監會稱,馬百亞、王會潔有提供主要線索,屬于從輕情節,上述沒一罰一是法律制定范圍內的罰款最低幅度。
微博平臺流量大,容易被不懷好意的人盯上。在證監會公布的2024年證監稽查20起代表違法案例也有一起雷同案例即廖英強操作市場案。廖英強是著名財經媒體的嘉賓主持,在不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場合下,利用自身陰礙力,在微博、博客上公然評價、推薦股票。在薦股前先行購買,然后推薦他人購買,并在股價上漲時趕快賣出,牟取短期價差。2024年3月至11月,廖英強46次操作39只股票。2024年4月,證監會依法對廖英強作出行政處罰。
警惕四類微博上的非法薦股活動
9月4日,證監會網站發表了一則微博進一步打擊非法薦股等違法信息的處理公告,此中提到,近期,微博平臺非法薦股類營銷活動有抬頭之勢,僅8月份,微博平臺就永久關閉以廣告格式將用戶導流至、公共號、群、第三方買賣平臺等非法薦股賬號256個黃金典當合同範本,共屏蔽、刪除相關微博廣告348條;會合清理仿冒財經領域著名人士、專家等相關賬號979個。
微博方面叮囑用戶,非法薦股活動樣式紛繁,誘騙性強,遭遇以下幾種非法薦股類活動請維持警惕。
一,搶占高暴露微博的熱點轉發區和熱點評論區,以推薦炒股專家、免費診股、專家一對一傳授等夸張性宣傳術語,或者鼓吹過往炒股業績,以指導炒股經驗、訓練炒股技能為名開展非法薦股,採用戶受到財產損失;不法分子往往採用虛假地位和虛假信息,通過夸大宣傳、允諾收益等手段,以各種格式作包庇,誘導用戶上當受騙;
二,聲稱每天送漲停板、幫忙診股等欺騙用戶,推銷各類薦股軟件、薦股平臺,以免費採用的方式拉攏用戶,隨后以升級等各種名義,欺騙用戶買入軟件或充值,收取服務費,以便享受薦股服務;
三,假冒財經大V進行欺詐。高仿賬號通過主動私信聯系用戶,以先盈利后分成等方式進行盤中傳授,股票漲獲得分紅,股票跌與用戶割斷聯系;高仿賬號的微博頭像、簡介、昵稱等與被仿冒大V極度黃金當鋪借款安全性相像,昵稱一般在原賬號昵稱加上-等小符號,或者採用接近的字母或文字;頭像採用被仿冒大V的頭像;微博內容與被仿冒大V近期發表的內容一致,讓人真假難辨;
四,在今天解盤、選股技能講授等視頻微博中夾帶號、號,進而開展詐騙活動;以我的私募老友、圈內的大牛、散戶切磋群、給大家一個福利、獲取解套想法等具有誘惑性的廣告語,欺騙粉絲加群、加號或者短鏈接跳轉至第三方投資平臺開展詐騙活動。
依據《證券法》《期貨買賣控制規則》《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控制暫行設法》等法律律例制定,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要依法贏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允許;未經中國證監會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