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秦淮法院執行局異地執行一起民間貸款糾紛案件。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示知老賴配合執行,但對方均未加以理會,亦不接聽電話,謝絕配合執行。為保衛當事人的正當權益,承設法黃金克當鋪估價官決意前去被執行人房產所在地靖江進行執行。
執行前,承設法官與一名干手錶當掉回收警專程提前達到靖江,與當地法院執行局談判案件的具體執行方案。
執行即日早上7時,秦淮法院執行局執行干警3人,同2名秦淮區公證處工作人員開車趕往靖江。9時許,兩地法院執行人員、搬遷公司人員和技術開鎖人員達到被執行人房產所在地,預備當鋪手錶典當流程清空被執行人住宅并予以查封。
然而,執行過程并不順利,被執行人一直未露面,卻讓其家族來對立法院執行,并以過激言語相恐嚇。
在承設法官的再三調和下,被執行人終于愿意出面進行談判,途經承設法官釋法明理,被執行人熟悉到對立執行的過錯,表示愿意配合執行。在公證處工作人員的公證下,兩地法院執行人員趕快清空、查封了被執行人的住宅。
鑒于被執行人悔過立場優良且積極配合執行,承設法官承諾給予被執行人2個月的限期當鋪收黃金嗎自行處置住宅,若順利變賣則需要買受人將買房款交到法院,否則法院將不予解封住宅。若在來歲2月前照舊無法妥貼處置住宅,屆時法院將依法對查封住宅進行司法拍賣,被執行人表示批准并會積極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