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貸款是指一種不需要提供擔保品或抵押品,僅以個人信用狀況作為貸款申請的依據的貸款形式。而小額貸款是信用貸款的一種,通常指的是金額較小(通常不超過新臺幣30萬元)的信用貸款。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制定的DBR22倍原則,個人在所有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包括信用卡、現金卡和信用貸款)的總餘額,應除以債務人的平均月收入,不應超過22倍。例如,如果您的平均月收入為5萬元,並且您在A銀行貸款20萬元,B銀行預借現金2萬元,C銀行有車貸80萬元,那麼無擔保貸款的最高上限計算方式如下:
DBR22倍
5萬元 x 22倍 = 110萬元
無擔保貸款的最高上限額度為110萬元。
目前仍可申請的信貸額度
110萬 – 20萬 – 2萬 = 88萬元
由於車貸和房貸都屬於有擔保品的貸款,因此它們不會被計入額度內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