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動主要由兩個主要部門主導,分別為銀行業和租賃業。 雖然這兩者的主要服務都集中在金融交易和資金流動,但它們之間存在許多區別。 不論是資金來源、業務內容或主要目標,融資公司和銀行之間都存在著明顯的差異。
法規約束:簡而言之,銀行受到銀行法的規範,而融資公司不受其約束。 這表示銀行的業務有更具體的法定規定,包括利率限制、交易對像等,而融資公司在提供業務方面更靈活,雖然利率通常較高,但也更具彈性。
資金來源:融資公司的資金來源多樣,包括母公司提供的資金、投資收益、市場籌措等,而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公眾的存款。
目標客群:銀行的貸款門檻較高,融資公司的彈性較高。 融資公司可以提供多種不同的貸款方案,並面向風險較高或信用記錄較差的客戶。
服務項目:融資公司的服務項目多樣化,包括設備融資、汽車租賃、代收墊款等,滿足各種業務運作中的資金需求。
「融資公司」指的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其功能類似於銀行,但有所不同,並且它們的資金來源可能也包括銀行。
正規的融資公司通常是合法經營的,並明確規定費用,依照法律規定提供貸款。 融資公司的年利率介於銀行和私人貸款公司之間,遠低於地下錢莊的高利貸年利率,後者可能高達300%到1300%。
然而,融資公司在審核借款人條件、貸款方式和擔保品選擇等方面與銀行有所不同,因此有許多需要資金的借款人會向融資公司尋求貸款。
若要尋找官方定義,根據《融資公司法》草案的定義,融資公司指的是「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放款、票券及有價證券以外的保證,以及票據貼現等業務的股份有限公司。 」
「融資」一詞本身就具有金融交易和金融活動的意義,在企業籌集資金時更為常見。
融資公司持有資金,與有融資需求的借款人之間依據某些條件進行金融交易,簡而言之,就像借款人向銀行借貸款一樣,只不過借款對像是融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