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鏈家平臺租房客戶胡先生和李先生向中國網財經投訴,稱通過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鏈家)租下的寫字樓辦公室,在不動產中心的登記建筑面積與出租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積不符,并質疑鏈家存在與出租方勾結故意虛報房源面積的行為。
據胡先生描述,今年8月6日其委托鏈家作為居間方與北京創展谷德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棉項目方)簽訂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13號院1號樓合生財富廣場401室和404室的租賃合同。按照胡先生與鏈家此前簽訂的商業地產承租確認書,上述兩間房屋的建筑面積分別為538平米和520平方米,合計為1058平方米。
租賃合同簽訂后,胡先生支付給木棉項目方租賃保證金及租期物業費共計9548萬元。
然而,胡先生和李先生隨后在北京市西城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查詢到的信息顯示,所租的合生財富廣場401室和404室的建筑面積分別為43755平米和43156平米,合計86911平方米,這比鏈家承諾的建筑面積1058平米,減少了18889平方米,縮水幅度為17%。
租賃合同未注面積暗藏玄機
根據租賃合同約定,胡先生與木棉項目方所租房屋2024年8月21日起租,由于房屋實際建筑面積與承諾建筑面積不符,胡先生要求退還相應的不合理費用并拒絕繼續繳納租金。但提高土地價值的方法木棉項目方并未同意,在合同履行后續付款的前一天,木棉項目方給胡先生發送了律師函,并表示不繼續付款屬于違約。
同時,據胡先生反映,上述糾紛發生后,木棉項目方再次將合生財富廣場401室和404室的房屋信息掛在鏈家平臺上出租,房屋總建筑面積仍標注為1058平方米。
針對此事,中國網財經采訪到了鏈家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今年7月25日,鏈家接到胡先生咨詢合生財富廣場4層的商業辦公房屋租賃需求,過程中,鏈家經紀人陪同承租方帶看,現場講盤由木棉項目方進行詳細說明。
在胡先生提供給中國網財經的相關文件中可以看到,胡先生與鏈家在8月2日簽訂了一份商業地產承租確認書,委托鏈家為居間方,為承租意向房租提供居間服務,意向承租物業地址為合生財富廣場,建筑面積為1058平方米,且注明雙方均已實地查看房屋或與房屋出租人溝通。8月6日,胡先生與木棉項目方簽署上述租賃合同。
拿到的胡先生與木棉項目方的這份租賃合同中,僅體現了房間號及租賃金額,并未體現房屋建筑面積。
一方面,承租確認書中明確了房屋建筑面積,另一方面,租賃合同沒有體現房屋建筑面積。作為居間方的鏈家,是不知情還是故意為之,又或者是業務能力不過關?
對此,鏈家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網財經,胡先生與木棉項目方簽署的租賃合同為兩方協議,并且涉及保密條款,雙方不得土地一胎貸款所需文件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內容,故鏈家無法得知具體信息和內容。
然而,北京市君祥律師事務所律師拜北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鏈家作為租賃合同的中間人,其有權對雙方簽訂的承租合同進行事實審查,并對雙方合同內容以及主體當鋪土地抵押要求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能以雙方存在保密條台灣土地當鋪款作為居間人未盡到審查義務的理由。
拜北斗進一步指出,鏈家對房屋的實際情況具有審查義務,因房屋的產權以及實際情況對承租人造成損失,其作為居間人應當按照居間協議承擔相應責任。
專家稱鏈家未盡審查職責
而對于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顯示的房屋建筑面積縮水17%的情況,鏈家給出的解釋是,不動產中心的登記信息為未驗收狀態。鏈家相關工作人員稱,上述出租房屋在不動產中心登記后,曾于2024年當鋪土地貸款條件左右進行過一次新的格局改造,目前的出租商業為改造后狀態。
財經評論員嚴躍進在接受中國網財經采訪時表示,房屋改造會影響建筑面積,但最終以登記面積為主。理論上來說,自行改造是違法建筑,法律上不認可,承租者是可以投訴的,并且不用負擔此部分費用。
嚴躍進認為,鏈家作為中介,合同交易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房屋面積差異等問題,訂立合同的時候沒有盡到相應的中介機構體系審查的責任。
如果在租賃平臺上提供的面積差異較大,鏈家是有一定的責任,對于中介機構來講,是有義務在合同交易前進行審核,特別是具體核心關鍵的交易指標,如果審核不嚴,中介需要附帶一些責任的。嚴躍進指出。
對于胡先生反映的出租方再度將房屋掛網出租的行為,鏈家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網財經,這是因為該承租方并未按合同約定繳納房屋租金,處于事實違約狀態,故出租方方基于運營考慮,在個人朋友圈對房屋進行再次推介。但其否認鏈家官網對房源做了二次委托推介。
在中國網財經跟進上訴糾紛后,代表胡先生與鏈家、木棉項目方三方會談的殷先生告訴,三方共同商議解決方案。截至發稿,木棉項目方已將此前收取的9548萬元退還給了胡先生。(舒越 鄭穎)